陕西网讯(记者刘思琦)10月22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处长王嘉炜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今年,省发改委会同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聚焦农村居民等低收入群体,围绕居民四项收入,印发实施《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27条具体举措。根据省级相关部门目前反馈的情况,细化分解形成的51条指标任务按时序进展良好。前三季度居民增收取得较好成绩,城乡居民增收基础仍需持续巩固。
根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最新发布数据,截至三季度,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长5.6%,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4.8%、6%,分别高出全国0.4、0.3个百分点。按照居民四项收入来看,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638元,同比增加804元,增长5.8%;经营净收入3163元,同比增加172元,增长5.8%;人均财产净收入1756元,同比增加55元,增长3.2%;人均转移净收入7533元,同比增加407元,增长5.7%。四项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54%和27.8%。
王嘉炜表示,将强化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加强各类资金预算和拨付流程管理,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出现工资、津贴等资金拖欠问题。重点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严格以工代赈等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苏陕协作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