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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聚餐吃饭喝酒1人死亡
先离开2人无责,这是因为4人聚餐时一起喝酒,
中途1人出现轻微不适,另外2人因为有事提前离开,他们离开时他意识清醒、没有呕吐、抽搐这些危急症状,而且没有证据证明2人有强迫劝酒、灌酒行为。后续其他同伴发现他情况加重,送医院后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提前离开的2人没有过错行为,也没办法预料到后面结果,对这事件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不是“冷漠无责”
是法律对“过错”的严谨界定
但我也想提醒大家
聚餐时如果同伴身体状态不太好
哪怕症状不重
也要多留个心眼
确认安全再离开
这是人情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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