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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顾县买豆干?实为盗窃!岳池公安: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一名“借买豆干之名行盗窃之实”的男子胡某某

9月29日下午,群众傅大姐在岳池县顾县镇新南街一门市内喝茶,顺手将手机放在了桌子上,随后,她到门市周边街上转了转17时40分,傅大姐回到门市发现手机竟不翼而飞。

她四处寻找,近一个小时都没有找到,遂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顾县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调查,调取门市对面的监控等工作。

发现当日16时许,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中年男子,鬼鬼祟祟地在门市外张望,见四下无人,便进入门市拿走手机,随后迅速驾乘一辆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尽管监控画面中嫌疑人的面容非常模糊,但办案民警凭借职业敏感性,仍感到“似曾相识”,结合嫌疑人驾乘的电动三轮车轨迹。

办案民警将调查范围锁定在兴隆镇方向,经过对兴隆及周边乡镇前科人员的梳理比对,黄龙乡樟木桥村前科人员胡某某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

“嫌疑人十分狡猾,他屋后是高崖,为了隐匿自己的行踪,他一直紧锁正门,从后门逃进了山里逃避打击,”办案民警介绍道。10月15日11时许,他们带队到胡某某屋外进行蹲守。

“气温骤降,他在山里待不了多久!”

果不其然,两个小时后,胡某某回家时被当场抓获,民警从其身上缴获被盗手机,人赃俱获下,胡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据供述,9月29日下午胡某某驾乘电动三轮车从家中到顾县买豆干,途经案发地时见门市空无一人,便临时起意偷走手机留作自用。

目前,胡某某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被盗手机已物归原主。

岳池县公安局温馨提示:

1.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切勿随意摆放。

2.外出时务必锁好门窗,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手机请设置密码和定位功能,便于找回。

4.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