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女子带孩子去商场买鞋,孩子选了1688元的阿迪达斯跑鞋,谁知,3个小时后,女子发现跑鞋竟然脱胶了,当时她们都没有走出商场,女子去店里退货,遭到拒绝,更气愤的是,店长还嘲讽:你以为你买了一双十几万的,你买了一百万的房子吗,你等着一千块钱过年吗?女子于是用了一招,事情发生反转。 周末,郭女士约上自己的朋友,两人带着自家孩子去商场放松一下。 路过一家阿迪达斯门店时,孩子盯着橱窗里的运动鞋眼睛发亮,拉着郭女士的手直撒娇:妈妈,我想要这双。 郭女士平时也很宠爱孩子,于是让他去试穿。 孩子听到自己有新鞋穿,兴高采烈地进店,东看看,西瞧瞧。 他试了一双,发现很合脚,就爱不释手。 郭女士看到自家孩子这么喜欢,哪怕价格高达1688元,她眼也不眨一下,直接买单。 买到鞋子后,孩子直接穿着新鞋走路,都舍不得脱下来了。 接下来的两小时,孩子穿着新鞋在商场里跑前跑后,一会儿拉着小伙伴看玩具,一会儿又凑到甜品店门口闻香味。 直到傍晚,几人逛得饥肠辘辘,选了一家火锅店坐下。 等锅底的间隙,孩子正低头摸着鞋边炫耀我的新鞋超酷,谁知,他突然皱起眉喊:妈妈,鞋子破了! 郭女士她们也被吓了一跳,她低头一看,新鞋的鞋头和鞋底连接处,竟裂开了一道近3厘米的口子,胶水印清晰可见。 这才刚买不到3个小时的新鞋子呢,而且她们还没走出商场,郭女士打算吃完火锅就拿去退货。 本以为退货顺利,但阿迪达斯门店的店长却没有了之前的热情,还以鞋子穿过为由,拒绝郭女士退货。 郭女士碰了一鼻子灰,她不甘心,鞋子本来还有三包服务,为何不给退货? 这又不是人为造成的,是质量问题,她坚持要退货,不然退钱。 双方协商不成,竟然还引发了肢体冲突。 争执间,店长双手抱胸嘲讽:你以为买双一千多的鞋,就跟买十几万的奢侈品、一百万的房子似的?难不成还等着这一千块钱过年吗? 这话彻底点燃了郭女士的怒火,气得联系记者,并报警。 最终在巡店工作人员介入后,门店才承认员工话术不当,为郭女士办理了退货并道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要求退货。 跑鞋的脱胶问题并非因郭女士使用、保管不当导致,而是产品本身质量缺陷,门店以“已穿过”为由拒绝退货,违反了该条法律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9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且销售者需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郭女士购买的跑鞋仅3小时就出现近3厘米的脱胶裂口,属于“严重脱胶”这一明确的质量问题,且未超出7日期限,完全符合法定退货条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店长以“等着一千块钱过年”等言论嘲讽郭女士,属于对消费者的侮辱行为,已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郭女士有权要求其赔礼道歉。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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