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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两次崛起的启示 日本近现代史上的“两次崛起”——第一次是明治维新后

日本两次崛起的启示 日本近现代史上的“两次崛起”——第一次是明治维新后至二战前成为列强之一,第二次是战后从废墟中重建、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的两次崛起为后发国家提供了多重启示。 1. 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改革共识 1853 年“黑船来航”后,日本没有选择被动割地,而是迅速形成“尊王攘夷—开国图强”的全国共识,15 年内完成明治维新。战后 1945 年又被美国单独占领,再次把“被改造”转化为“主动改造”,用和平宪法、土地改革、财阀解体等制度重构,为高增长扫清障碍。启示:外部冲击若与内部改革派结合,可成为“压缩式现代化”的加速器。 2. 以“产业—科技—教育”三位一体作为赶超主线 明治期通过“国家主导—民间跟进”的殖产兴业,把缫丝、造船、军工做成出口支柱;战后通产省(MITI)把汽车、半导体、机床列为战略产业,同步实施“技术吸收—再创新”路线,1950–1970 年代平均每年技术引进超过 700 项,再靠企业内训与高校工程教育消化改进,形成“精益生产”“质量管理”等日本独有优势。启示:后发型国家应把有限资源优先投向可贸易部门,用“干中学”把引进技术快速内化为本土能力。 3. 把“和平红利”转化为“资本红利” 明治期通过甲午、日俄战争赔款获得黄金与殖民市场;战后则把《和平宪法》1% 以下的军费占比省出的财政资源,以及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特需订单获得的美元,全部导入设备更新与基础设施建设,1951–1970 年设备投资年均增长 20% 以上。启示:当国际体系允许“搭便车”时,应最大限度把安全外包给霸权国,把稀缺资本用于生产性投资而非军备竞赛。 4. 用“发展型政府”克服市场失灵,但给自己设定“ graduation 条款” 日本经验常被概括为“政府挑赢家”:保护性关税、低息贷款、研发补贴、行政指导。但关键在“限时保护+竞争淘汰”——汽车业 1951 年被指定为“幼稚产业”,1965 年即取消进口配额,让丰田、日产在本土直面福特、通用,逼出成本优势;半导体 1976 年成立 VLSI 研究所,4 年后解散,成果由企业共享,随后靠市场机制兼并重组。启示:产业政策必须内置“毕业机制”,防止保护变寻租。 5. 以“高储蓄—高教育”对冲资源短板 日本两度崛起时均面临国土狭小、原材料匮乏的硬约束。明治期通过地税改革把农民剩余转化为国家资本;战后通过城市“团地”住房高首付、农村“农协”金融管制,把居民储蓄率长期压在 30% 以上,再配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里 10% 的公共教育支出增速,使人力资本成为可再生的“第一资源”。启示:资源诅咒可用“高储蓄+高教育”组合破解,把人口红利升级为质量红利。 6. 在“国际体系窗口期”完成身份升级 明治期抓住列强在东亚的均势缝隙,以修改不平等条约为条件渐次融入维也纳体系;战后则利用冷战“遏制线”前移,1951 年签署《旧金山和约》重返国际社会,1955 年加入 GATT,1964 年成为 OECD 第 18 个成员国,完成从“战败国”到“西方阵营一员”的身份转换。启示:后发国家必须在霸权国愿意让渡市场、技术、制度红利的“窗口期”完成规则内化,否则易被二次边缘化。 日本的两次崛起并非“奇迹”,而是“压缩式现代化”的典型案例:把外部危机转化为内部改革,用强政府克服早期市场失灵,再用限时保护+开放竞争锻造企业自生能力,最终在国际体系提供的“和平+市场”双红利下完成身份跃迁。 反观我们,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同时起步,既得利益集团和底层民众的愚昧,导致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的失败,失去了第一次崛起的机会。二战后,没有跟上世界的黄金发展机会,失去了第二次崛起机会。 汤因比说:一个民族的所有苦难,都是这个民族的民众自己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