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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心证”引领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风险研判

近年来,校园霸凌、电信诈骗、打架斗殴等不良事件成为掣肘高职院校“心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因素。在学生管理中,因专业背景、交际能力、人生阅历等因素,学生管理者风险研判工作出现明显差距,加之缺乏统一理念的指导,导致“政出多门”,使得风险防控工作无所适从。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借鉴有关“自由心证”法学智慧(包含证据优势、高度盖然性和合理怀疑排除),探索并形成进退有据的风险研判机制,是解决学生管理者研判能力不足问题的有效路径。

借鉴证据优势规则研判纠纷风险

借鉴证据优势的处理规则,学生管理者应采用具有优势的证明材料,并结合高职生的日常表现、学习成绩、家庭因素等情况,对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还原。在基本还原过程后,还要通过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确认,以最大限度减少事实认定的误差。在以上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应当坚持“先调解,后裁决”的方式处理纠纷。学生管理者要谨慎对待调处结果,调处结果应以和解止争为目的,形式上以口头教育为主,以书面谴责为辅,而书面谴责以不公开或小范围公开为主,以完全公开为辅。

纠纷调处不仅要分出是非,更要研判既存的风险并不断跟进。依据证据优势调处纷争过程中及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纠纷各方均可能成为校园安全风险的诱因,尤其是受到公开惩戒的一方。因此,学生管理者在调处完纠纷后,绝不可产生麻痹和懈怠思想,必须密切关注相关各方的言行。一般而言,感情纠纷、有肢体接触的纠纷和强行裁决的纠纷需要长期关注。

采用高度盖然性标准判定风险事项

目前,高职生的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其中有些对学业失去信心,转而追求物质享受、抽烟酗酒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成为具有高度盖然性风险事项的始作俑者。高度盖然性风险事项种类繁多,表现形式多样,其中以霸凌先兆和高危环境这两类为典型。

以宿舍为基本单元,研判霸凌发生前的征兆。对高职生而言,舍友是其最重要的同伴。学生管理者应当善于以宿舍为基本单元,观察有无如下现象:一是学生被排斥在宿舍团体之外;二是学生沾染不良社会习气;三是学生提出免遭霸凌的求助;四是学生发布有霸凌倾向的信息。

密切关注高危环境,警惕高发易发风险事项。黑暗、偏僻等环境可以提供隐蔽性,是各类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发因素,高职生置身其中,就有可能发生不可预知的风险。此外,焦虑、自卑、沮丧、颓废等不良情绪交织在一起,容易形成负能量环境,任何高风险事件的背后,常有负能量环境推波助澜。

运用合理怀疑排除法则排除风险

合理排除是以排除风险的方式来确认学生行为的安全性。值得怀疑的事项必定是特定事项,是风险的高发易发区域。判断特定事项取决于学生管理者的自由心证,没有统一的标准衡量,但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有不确定因素的事项;二是存在掩饰行为的事项;三是责任主体缺失的事项;四是有虚假陈述嫌疑的事项。

提出合理怀疑仅是一种手段,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学生安全。因此,合理怀疑必须从两个维度理解:一是严禁不作为,充当“老好人”;二是不得乱作为,给高职生“贴标签”。在合理怀疑的过程中,还应尊重高职生的隐私权、话语权和基本尊严,切不可“翻旧账”,对学生喋喋不休。

总结与展望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因此,既存的轻微事故、未遂先兆以及各种隐患,都是研判重大风险的良好契机。学生管理者应当借鉴自由心证的法学精神,促成研判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实现风险防控工作秩序化,进而为“心安校园”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作者系滨州职业学院教授。本文系2025年度滨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自由心证原则视域下“心安”校园体检套餐构建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5-ZFZX-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