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男子为了给孩子上学,花了60多万,法拍了一套180平方米的房子,可等到孩子快要上学了,房子都过不了户,男子非常委屈,只好又另外买了一套新房,他要求退钱,可是却被告知,这套房子是涉案人强占的,钱都进国库了。 刘先生因为法拍的这套房子,可真是愁啊!一想起这套房子,他都不知道心里有多委屈。 当时他看着自己的孩子就要上学了,就非常着急,为了给孩子上一个好学校,他决定在学校附近,买一套可以上学的房子。 他做出了这个决定,他还想买一套大的房子,毕竟为了孩子上学,他们也得生活,陪着孩子。 在刘先生心里,挣再多的钱,都不如陪在孩子身边,陪他成长重要,他很重视孩子的学习。 为了赶紧让孩子有一个好学校读书,他就得赶紧买一套房子。 着急之下,他竟然看到了一套好房子,面积很大,180多平方米,足以让他们一家人生活得舒舒服服的,并且价钱只需60多万。 这是一套法拍房,刘先生也清楚,60多万能买到这么大的房子,实在是太划算了,他主要就是要解决孩子的学习问题,他毫不犹豫地就拍了这套房子。 他以为只要拍一下房子,孩子上学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家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也能舒适。 却没想到,自从拍了这套房子,他的烦恼事来了。 他是从一家公司手里拍到这套房子的,房子拍了,付了钱之后,他才知道这套房子是过不了户的,因为这家公司无法证明房子是他们的。 房子过不了户,孩子就上不了学校,他买这套房子就没有用。 为什么房子可以拍卖,却过不了户呢,刘先生觉得很奇怪,就追究下去。 毕竟他对这套房子还是很满意的,房子大,价钱不贵,如今房子过不了户,不要房子,实在有些可惜。 可当他了解下来,房子的真实情况吓了他一大跳。 原来这套房子,是涉案资产,涉案人,现在已经被法院判决20多年,这套房子是没收的,所以归为那家公司拍卖。 房子过不了,刘先生就要求退钱,可是这钱不是想退就能退的,他更着急了。 眼看孩子就要上学了,如果来不及报名,孩子就不能在好学校读书,想到这里,刘先生只能再买一套房子,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 也幸好刘先生手中有钱,如果没钱,那真是耽误了孩子的前途。 孩子的问题解决了,这套房子,刘先生也不想要了,他只想退钱,加上又买了一套房子,几乎要掏空他的积蓄,没有钱在身上,真是举步维艰。 于是他继续要这家公司退钱,但是这家公司就是不敢干脆,一年多了,钱还是退不了。 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找来调解员,一起找到了这家公司。 这家公司才出来新的对接人员,刘先生说,希望他们退钱,并且退这一年多的利息。 对接人为难了,他说这个利息已经到国库了,他还说出了房子背后的秘密。 原来这套房子,也不属于涉案人的资产,这套房子是涉案人强占的,并不是他通过正规的途径买或者拆迁获得的,所以房子还属于开发商的。 如此一来,房子要过户才会有那么大的麻烦,现在刘先生要求退钱,但实际上那60多万都进了国库,退钱一时难以解决。 不过他们表示他们将会向县领导反映,尽快和刘先生协商还款协议。 那么刘先生遇到这件事该怎么办呢? 1、 刘先生拍下这套房子,与拍卖方构成合同关系,他们有义务协助过户。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现在这套房子难以过户,那么拍卖方就应当退款。 2、 刘先生拍下这套房子,是无法过户的,这属于拍卖方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他们没有查清楚具体情况,就让刘先生拍到了,刘先生无法过户,给他造成影响,拍卖方有责任协助刘先生解决此事。 那么你对刘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都市报道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