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牌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牌

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维护我镇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牌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所有在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未依法注册登记、未悬挂公安机关核发号牌的电动三轮车(之前经备案登记后悬挂备案登记号牌的车辆除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无牌的载客载货电动三轮车;

2.老牌(备案登记号牌)新用的载客载货电动三轮车;

3.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载客载货电动三轮车。

二、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

第二阶段:自2026年01月01日起转为常态化整治。

三、整治内容与措施

1.严禁无牌上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对上道路行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2.严格依法处罚。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并给予处罚。

3.查处其他违法。在整治过程中,将一并严查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加装遮阳篷(伞)、驾驶员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规范销售源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三轮车销售环节的监管,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

四、车辆登记上牌指引

符合国家标准且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即机动车属性),车辆所有人应尽快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织里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3.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根据国家规定);

6.车辆。

7.出厂时间超过两年的,需出具检测机构安全参数检测报告。

8.有驾驶室的三轮电动车需提供检测机构称重合格报告。

对于不符合机动车标准、无法登记上牌的电动三轮车,请车主自行妥善处置,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相关要求与倡议

1.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无牌电动三轮车。

2.已购买无牌电动三轮车的车主,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或主动对车辆进行淘汰、置换。

3.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织里镇人民政府

织里公安分局

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织里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