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雪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天山雪莲受法律严格保护,禁止非法采挖、买卖。
今年年初以来,杭州几家菜市场或医院门口,突然冒出一伙神秘人,高价售卖这种名贵的“天山雪莲”。
现场一片热闹,还有多名“顾客”在争相抢购。
其实,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据调查:在这场骗局中上当受骗的中老年人,多达上百人。
菜市场外惊现“天山雪莲”
现场还有“顾客”来抢购
今年2月的一天早上,李阿姨正拎着刚买好的菜往家走,膝盖的酸痛让她脚步慢了些。
一阵“专治腰腿疼痛”的吆喝声传入耳中,她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
喊话的商贩戴着一顶民族风格的帽子,摊位前立着块“雪莲花茶”的招牌,“降压、降糖”“(治)腰腿疼痛”等功效格外显眼。

李阿姨忍不住凑了上去。
这时,旁边走来一位老大爷,笑着对商贩说,“老板,你这雪莲花茶是真管用。我上次买了点回去泡水,喝了不到一周,爬楼梯膝盖都不咯吱响了。今天给我老妈也带点。”
说着,老大爷便大把大把往袋子里装。
话音刚落,另一位拎着菜篮子的阿姨也凑过来搭话,“可不是嘛。我上个月体检,医生说我血压高,我女儿听同事介绍过来,给我买了这个雪莲花茶,一个月不到就降下来了,上次来晚了都没买到。”
听得心动的李阿姨忍不住问,“小伙子,这雪莲花茶咋卖啊?”
商贩连忙热情地迎上来:“阿姨,这可是天山上的名贵药材,按克算的,1块5一克,您要多的话给您便宜点。”

李阿姨没细算“一克”到底值多少钱,满脑子都是“能治腰腿疼”,连忙说,“那给我称点吧,我和我老伴两个人的量。”
商贩麻利地装了一包。
当看到秤上显示的数字停留在650克时,李阿姨愣了神。
千把块对他们老两口来说,也不是小数目,她有些犹豫。
可转头看见周围人都在“抢着买”,又想着这是稀有的名贵药材、能治好腿疼,李阿姨还是咬牙付了钱。
回家后,李阿姨喝了半个多月“雪莲花茶”,但膝盖疼的症状丝毫没有缓解。
山茶花冒充名贵天山雪莲
这个团伙骗了上百中老年人
资料显示:1996年,我国已将雪莲花(天山雪莲)列为二级保护植物,雪莲花是惟一列入《中国植物红皮书》的雪莲植物,也是中国国家三级濒危物种。
2000年,中国国务院13号文件已明令禁止采挖野生雪莲。
直到今年4月,民警联系到李阿姨调查事件,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花高价购买的所谓的名贵“雪莲花茶”,其实仅是35元一斤的普通山茶花。
今年8月15日,杭州拱墅区检察院对钱某、董某、戴某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我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雪莲的成本太高了,我没有那么多钱进货,用山茶花冒充,利润能翻好几倍,我还特意让上家给我发花骨朵大的,外观上更难分辨。”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董某如实供述,自己就是以假充真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董某伪装成民族商贩,与充当托儿的钱某、戴某等人相互配合,在菜市场、医院门口等中老年人群密集场所摆摊。
他们摆放虚假宣传标牌,鼓吹奇异疗效。
这个团伙将成本低廉的山茶花冒充名贵天山雪莲,以“按克计价”的模糊方式抬高价格。
单次的销售额,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不少50到80岁的中老年人都落入了圈套。
近日,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钱某、董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各并处罚金1.9万元、1.8万元。
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一审判决后,三人均未提出上诉。
据调查,像李阿姨这样的受害人还有很多。
橙柿互动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以来,拱墅区检察院批准逮捕7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及29名犯罪嫌疑人。
据检察官介绍,天山雪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天山雪莲受法律严格保护,禁止非法采挖、买卖。
而这些不法分子用普通山茶花冒充天山雪莲,不仅让老年人纷纷中招,更削弱了公众对中医药行业的信任,破坏了中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
办案人员提醒说,购买中药材时,务必选择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
遇到“按克计价”“限时抢购”“他人争相购买”等情况时,要多留一个心眼,不要被现场氛围带动冲动消费,务必及时与家人沟通商量,仔细核算价格,确认产品资质。
若发现可疑行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产品样品、与商贩的沟通记录等,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