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刘永恒
今年暑假期间,小李(化名)想找一份兼职工作,在网上看到一份“兼职HR”的工作,工作内容非常简单: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忙老板注册招聘账号,然后发布职位招聘信息收取简历,再将求职者的信息整理好发给老板。
不过这份工作,让小李感到奇怪的地方是,老板说“什么时候账号被封,兼职就什么时候结束”,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妥,便没有参与。
后警方查明,上述老板是以“兼职”为名招募了一批求职者,让求职者注册实名招聘账号,发布虚假职位,将收集到的简历信息向黑灰产出售牟利,获利7万元。
据招聘平台BOSS直聘相关负责人介绍,据警方反馈,该老板被抓时,现场还有3个“兼职”。其表示,小李遇到的是近年来黑灰产发展的“简历工具人”骗局,求职者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套取、出售后,会成为电信诈骗、网络水军、精准营销骚扰的对象。
不了解内情的普通求职者,一旦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简历工具人”,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上述负责人称,黑灰产在发展“简历工具人”过程中,往往会使用“兼职”“副业”等具有较强的迷惑度的表述,降低求职者的警惕度。

图源:新华社
律师:非法倒卖简历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认为,在招聘求职场景下,求职者通常要提供求职简历,而简历中包含着求职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暂住地、求学或工作经历等公民个人信息。一些不法分子根据“市场需求”瞄准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通过获取求职简历的方式,意在收集简历中的上述公民个人信息。其中不乏诱导招聘者以招聘为名收集求职者简历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的情况。
此情形下,对于招聘者而言,招聘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上述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甚至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均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涉求职招聘的骗局屡见报端,引发关注。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曾联合发布了求职招聘服务领域四类十个典型陷阱防范提示,第三类就是以招聘为名诱骗从事违法活动陷阱。
记者注意到,近期,招聘平台BOSS直聘发布公告,披露了多起针对诱导求职者参与“网络刷单”、骗取钱款及倒卖简历等违法行为的典型违法案例。
据介绍,该平台近期对此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针对不法分子发展“简历工具人”的风险场景,技术团队迅速上线部署了AI模型,第三季度的识别准确率已超过80%,永久封禁涉刷单诈骗可疑账号近2万个,其安全团队向公安机关提供经核查的诈骗团伙线索,协助破获案件6起,抓获嫌疑人144人。
前述招聘平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实名制的推行,“抓人头干坏事”成为黑灰产的新趋势,“求职者要警惕所有需要个人信息的‘高薪兼职’”。
事实上,求职者在生成附件简历时,可以选择隐藏联系方式;在“隐私保护”界面,也可以屏蔽特定公司、管理查看权限,并查询近三个月内与哪些用人机构交换过简历或联系方式,以了解个人信息的使用状态。
专家:全行业应该在风险提示等方向发力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此类骗局持高压打击态势。
公开报道显示,上海警方近日打击了一起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不同手法的“帮信”犯罪“引流”团伙,2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青岛警方也侦破过一起类似案件,嫌疑人用“日结高薪”招揽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兼职人员,却不提需要使用个人信息这样的敏感字眼,等兼职人员到达工作室后,再一步步试探他们的防范底线,哄骗他们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来完成“代实名”业务。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求职者与招聘方长期存在信息与身份的不对等。早年在报纸和招聘会上,骗局以收取“押金”“服装费”为名;到互联网时代,又衍生出“培训贷”“整容贷”等新套路,并开始套取求职者隐私信息。
当前,黑灰产又延伸出新型手段,分散流程逃避监管——在社交网络上招募“简历工具人”,在招聘平台上获取线索,转到第三方软件沟通,再到不明APP或电商平台上进行刷单。
尽管从行业常识来看,“简历工具人”在绝对值和占比上都属于少数。但其潜在危害大,当前大众认识度低,需要重点打击并公示。招聘平台在治理过程中主动披露,核心原因在于透明本身就是治理的一部分——公示能够提升整个链路中各个环节平台的关注度、提升求职者与招聘者的警惕度。
同时,全行业应该在AI识别异常、企业共建治理、全链路风险提示等方向发力,提升求职招聘环境对骗局“免疫力”,让“以招为骗”的灰色空间不断收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