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告官”话题: 在中国古代“民告官”不是倾家荡产、就是家破人亡 在中国古代,“民告官”那真是九死一生,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都不稀奇的,古代有“饿死不做贼,气死不告状”的说法,打官司对老百姓来说风险极大。 从制度上看,告状得先调解,越级告状要挨揍,明代规定涉及土地等纠纷,须先经里甲、乡老调解,否则以“越诉”论罪,先打 50 大板,还基本不受理。在康熙年间,山东郯城县约 70%民事案件因无调解证明被发回,即便有调解书,调解无效上诉也很麻烦,并且,当时部分官员还认为“民告官”是坏习俗,会压下不予审理。 所以说,在古代“民告官”这条路就不去想了、比登天都难啊! 不要说古代、就说现代社会“民告官”都是风险极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