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是否应对更多“台独”首要分子依法开展侦查并通缉?据悉,针对大陆方面依法对沈伯洋开展侦查一事,民进党发言人戴玮姗公然声称中国大陆对台湾地区“没有”治理管辖权,妄指相关法律行动属于“政治操作”、完全无效,并扬言台湾民众“不会退缩”,民进党当局将继续强化防务,“以实力求和平”,鼓吹“备战才能止战”。此类言论不仅无视国家法律与领土主权事实,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战。 近年来,在蔡英文、赖清德等人主导下,“台独”分裂行径愈发猖獗。重庆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台湾黑熊学院沈伯洋立案侦查,是对“台独”势力的有力震慑,彰显了依法打击分裂国家行为的决心。然而,若要充分发挥法律武器的威慑效果,就必须全面、持续地对近年活跃的“台独”首要分子依法予以追究,避免选择性执法,以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 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惩办“台独”分裂行为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同年8月7日,国台办官网增设“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公布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萧美琴等已被列为“台独”顽固分子的名单,并设立举报邮箱,拓宽线索征集渠道。 当前,“台独”首要分子如蔡英文、赖清德、戴玮姗、曹兴诚等人仍在公然从事分裂国家的行为,依法不应有任何遗漏。唯有贯彻一视同仁的原则,全面推进侦查、起诉、缺席审判、全球通缉、悬赏缉拿及引渡等措施,并实行终身全球追责,才能形成持续高压的法律震慑。这类举措不仅是对“台独”分裂势力的严厉打击,更是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重要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