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到撤诉裁定书的那一刻,我心里的石头总算放下了,这下不用怕房子保不住了。”近日,在金塔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白某某紧紧攥着文书,声音里满是释然。谁能想到,半个月前的他还因房贷逾期被银行起诉一度陷入“可能失去唯一住房”的焦虑中。
去年,白某某在金塔县购置了一套商品房,起初一直按时偿还每月2800元的房贷。今年5月开始,他所在的公司项目停工导致收入中断,加上家中老人突发疾病需要服药,他连续4个月未能按时偿还房贷,累计逾期金额1万余元。9月初,贷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向金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让白某某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共计38万余元。
“我不是故意不还钱,只是这几个月实在周转不开,要是房子被收走,我们一家就没地方住了,我近期已找到新工作,有能力逐步恢复还款。”在案件调解阶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白某某沟通,详细了解了他的情况。
承办法官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协商,一方面向白某某解释说明房贷逾期的法律后果,提醒他及时还款,另一方面,向银行说明白某某的情况,劝说银行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
经过调解,银行最终同意调整还款方案,白某某在15日内一次性偿还逾期的贷款,后续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每月2800元继续还款,银行则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起房贷纠纷就此解决。
“这种多方共赢的纠纷解决路径,既帮银行降低了诉讼成本与坏账风险,又为群众保住了安居之所,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法官说。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调解工作,让更多矛盾在诉讼前端化解,用司法力量为群众“安居梦”筑牢保障防线。(闫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