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一处“可偷甘蔗地”凭借创意营销成为网红打卡点,地旁告示标注“自助‘偷’甘蔗,19点至5点,18元/根,甘蔗随便吃”,附收款码与工具刀,20余天内吸引百余人参与,收款超6000元。这一现象本质是信任经济的创新实践,既以独特模式聚拢流量,也通过弱监督机制对社会诚信进行了一次温柔叩问。
从行为定性来看,告示中的“偷”字加引号,实质是经营者对“自助采摘”的趣味表达,并非教唆非法占有。参与者按约定支付18元费用,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核心要件,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范畴。经营者“想付就付,不想付也可拿走”的表述,构建了基于信任的互动机制,反而强化了公众的诚信自律,多数参与者主动付款的行为,印证了道德约束在这类交易中的积极作用。部分参与者将这种可控的互动体验视为怀旧、解压的社交活动,进一步凸显了该模式的情感价值与社交属性。
但需正视的是,“偷”字的使用存在模糊法律边界的风险,可能引发对行为合法性的误解。尽管实际未发生盗窃行为,但该表述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教唆违法”的法律内涵存在潜在关联,若缺乏明确指引,可能误导少数人突破诚信底线。若参与者未付款或损坏超出约定数量的甘蔗,一旦实际损失金额达到浙江地区盗窃罪“数额较大”3000元的立案标准,将面临相应刑事追责。
平衡该事件中的道德价值与法律风险,需从多维度精准发力。经营者应摒弃具有违法暗示的词汇,改用“自助采摘”“按需付费”等中性表述,同时明确规则并可辅以监控措施,通过“未付款视为盗窃”等提示划清法律红线,降低法律争议。司法机关对这类信任经济创新案例可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若未造成实际损失且经营者主动完善规则,可优先通过调解、教育等方式处理,避免机械执法扼杀良性社会实验的价值。
这一案例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创新模式验证了社会诚信的普遍存在,展现了道德自律与社会认同在社会治理中的补充作用。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这类信任经济的探索可为经营模式创新提供思路,而清晰的规则界定与规范的表述方式,更是让创意营销行稳致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