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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是一名婚礼画师,他受一新娘的邀请,到他们的婚礼现场作画。双方约定好88

河南,男子是一名婚礼画师,他受一新娘的邀请,到他们的婚礼现场作画。双方约定好880元,新娘先付180元定金。男子还送了实木相框,实际尾款780元。婚礼当天,男子辛苦画8、9小时,李女士却不满意,修改后仍被拉黑,男子的尾款,至今没拿到。 事情是这样的,许先生接到受邀后,先报了2000元的价格,李女士觉得贵,开始讨价还价,许先生就把价格降到了1000元,李女士还是不满意,说要是能再便宜点,就好了,以后有朋友结婚也介绍给他,最终,双方定价为888元。 李女士当场交了188元定金,许先生也挺实在,送了个价值80元的实木相框,想着尾款780元,肯定也能顺利拿到手。 婚礼当天,许先生早上5点半就赶到现场,摆好画具,开始画,一直画到下午2点,画了8、9个小时,中间连口水都没顾上喝,就怕耽误了李女士的时间。 画完后,许先生把画拿给李女士看,没想到李女士皱着眉头,说这画得不行,跟想象中的差太远了,现场的布置也没画全,人物动作也不自然,颜色也不对。 许先生耐着性子说,要不我改改? 李女士这才点头,许先生又花了2个小时,对着照片和现场又仔细修改了一遍,改完后还特意问李女士,您看这样行不? 李女士当时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许先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等婚礼结束,他收拾好东西,等着李女士把尾款结了。 可过了几天,许先生一直没收到钱,就给李女士打电话,结果电话没人接,给她发信息,没想到已经被李女士拉黑了,这下许先生急了。 许先生辛苦花了十几个小时,结果钱没拿到,还被拉黑了,这算怎么回事? 他找朋友打听,朋友说你可以曝光此事,让大家都知道这事。 许先生觉得有道理,就联系了当地的媒体,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媒体很快就把这事报道了出来。 李女士看到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许先生,李女士称是丈夫拉黑的,自己不知道,还把丈夫狠狠地说了一顿。 有人认为,许先生和李女士之间虽然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李女士拒绝支付尾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1,许先生和李女士,虽无正式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他们就婚礼作画事宜达成口头约定,明确约定了服务内容、时间、价格等,这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已生效。 李女士在许先生完成画作并修改后,拒绝支付尾款,违反了合同约定。 许先生按约定完成工作,有权要求李女士支付报酬,李女士拒付尾款构成违约。 许先生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李女士,要求支付尾款。至于赔偿损失,若许先生能证明因李女士违约遭受了除尾款外的其他损失,如交通费、额外材料费等,也可一并主张。 2,那么,李女士拒付尾款,算不算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许先生按约定时间到场,连续工作近十小时完成画作,甚至在李女士提出修改意见后,又额外花两小时调整,已全面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 而李女士最初以画得不行为由拒绝付款,但在许先生修改并确认后,李女士也点头确认过,应视为对画作质量的认可。 3,许先生能否以违约为由起诉李女士,要求支付尾款并赔偿损失? 这起纠纷,李女士应承担主要责任。许先生按约定履行了义务,从早上5点半到下午2点,辛苦作画8、9小时,后又根据李女士要求修改2小时,已尽到合同义务。 而李女士在许先生完成工作后,以画作不符合想象为由拒付尾款,且在许先生修改后仍不支付,还拉黑 许先生的联系方式。 李女士在签订口头合同时,应预见到可能出现与想象不符的情况,却未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等细节,自身存在过错。 且在许先生修改后,她点头认可,应视为接受画作,却仍不支付尾款,违背诚信原则。 综上,许先生与李女士的口头合同合法有效,许先生完成合同义务,李女士应支付尾款。李女士应该按照阅读支付许先生尾款780元。 经过记者的调解,许先生愿将画继续修改到李女士满意为止,如果画改到自己满意,李女士也承诺会把780元的尾款付给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