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采用巡回审判+线上直播方式
公开审理一起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当庭作出判决
被告人熊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在锦江镇某某李家村附近的信江河内电鱼十余次,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展示现场查获的电鱼工具照片、被告人熊某某电鱼现场照片、捕鱼工具锂电池一体机的购买记录、政府关于信江(余江段)和白塔河(余江段)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现场方位地图截图等方式,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熊某某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达了悔罪之意,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院经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熊某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该院官方抖音账号“马法官讲堂”全程直播庭审,直播间内网友们讨论热烈,纷纷留言表示:“原来电鱼这么严重!”“支持严打非法捕捞!”“要从自身做起,拒绝非法捕捞,为恢复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力量”。
是庭审现场,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堂”。下一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将深入渔区、社区持续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提高民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建立生态修复机制,推动违法者参与增值放流等修复工作,确保受损的水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