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注: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是根基,能确保国家不偏离民主方向。 法律法规得不断完善,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十六字方针”到如今,国家在持续健全法律体系,但光有“法制”不够,还得有“法治”,制度得有执行力,不然就是空谈。 监督也必不可少。要确保法律法规能有效有力地实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十五五”期间,更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保障,完善法治体系,让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