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供热民企拒绝担保发债 4亿资产被县属企业查封接管
来源: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大象帮关注甘肃岷县投资3.7亿民营供热公司被政府主管部门一纸文件强行接管一事,无独有偶,在山东博兴,也发生了同样的事件,套路如出一辙:投资4亿、运营15年的民营供热企业曾因安全供热获得博兴县住建局发文表彰,被接管前却又被指责“常年供热不达标”。
县住建局提出入股发债遭民企拒绝
“我们是被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邀请到博兴投资的。”博兴县恒源热力公司股东何绍江说,2010年6月28日,山东通源热力集团与博兴县政府签订了为期30年的《博兴县城区集中供热协议》,设立博兴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和博兴县通源热力有限公司(简称“恒源公司”“通源公司”),为城区居民提供冬季供热服务。
“在过去15年,企业累计投资近4亿元,建成供热管网180余公里、换热站200余座,实际供热近5万户。公司资质证照完备,供热管网设备设施处于‘壮年期’,从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何绍江说,一直以来这两家热力公司的供热服务受到省市县各级部门及用暖户的认可和褒奖,“2023年我们还得到了博兴县住建局的发文表彰。”
“2023年5月,博兴县住建局局长刘学刚找到我们公司,一开始说,政府准备发行专项债进行融资,因为国家有规定,申报单位需持有效供热经营许可证,所以想借用我们公司的名义申报发债。”何绍江说,当时公司领导考虑到其中存在一定风险,没有同意。
“几天后,刘学刚又提出由政府公共事业集团入股我们公司。”何绍江说,资金技术公司都不缺,为什么要平白引进一个股东呢?再加上有之前的事,害怕万一拿股份做抵押怎么办,“所以我们还是没有同意”。
“5月10日,刘学刚专门来到公司,这次的说法变了,说政府公共事业集团准备收购我们公司,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而且前期投资巨大,还没有收回成本,就没有同意。”何绍江说,之后公司还专门给博兴县住建局复函,表达了“不同意收购要约,期待依约继续经营”的诉求以及缘由。
2023年6月12日,博兴县住建局回复表示,强调“没有强行收购的意向”,并表示“将本着友好、共赢、互利互惠的原则,妥善解决新形势下城区供热问题”。
民企更换热源遭遇“价格刺客” 成本翻了一倍
最近两年,虽然恒源和通源两家公司一直正常经营,但是他们明显感到,“博兴县相关部门对公司的态度变了”,最显著的就在热源更换上。
“我们公司没有自己的热源,一直是购买当地盛和电厂的热水来给居民供暖,因为国家环保政策调整,盛和电厂即将关停,需要寻找新的热源。”何绍江说,按照当初签订的《博兴县城区集中供热协议》第六条约定,作为协议一方,县政府负责协调电厂热源,为今后城市发展提供热量保证。“我们多次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协调新的热源,但一直没有得到回音。”
“事实上,当时新的热源——国能博兴电厂已经建成投产,但是我们公司和电厂不是简单的市场买菜的关系,他家贵了,我可以买别人家的。它具有唯一性,供热的事儿必须由政府主导。”何绍江表示。
“根据协议内容来看,博兴县政府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此,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张建明律师认为,“协调热源”是政府的“约定义务”,而非“任意性协助”,当原有热源(盛和电厂)因环保政策关停时,博兴县政府需主动对接新热源(国能博兴电厂),推动供需双方达成合理价格与供应协议,而非以“市场关系”为由推诿责任。
在恒源和通源两家公司的多次催促下,2025年5月10日,博兴县住建局召开了一次协调会。
“只有住建局、县财金集团和我们公司参加,国能博兴电厂并没有到场。”何绍江说,“就在这个会上,在县价格主管部门没到会、没参与的情况下,住建局提出一个热源价格,每吉焦92元,其中热源费45元,管输费47元。”
“一个供暖季,博兴县大概要用250万吉焦,总计超过2.7亿元,公司收暖气费才1个多亿,我们怎么干?!”何绍江表示,在山东,热源出厂价最高也不过每吉焦40元,而管输费一般为10元左右,“新价格几乎翻了一倍,这是把企业当成了肥羊来宰。”
“这样的协调会仅仅是走形式,博兴县政府并未尽到《协议》中的责任与义务。”张建明律师表示,首先,新热源供应方国能博兴电厂未参会,协调会仅涉及住建局、财金集团与民企,无法就热源供应量、价格等核心问题达成共识,无法解决实质问题。第二,在县价格主管部门未参会的情况下,直接提出每吉焦92元的价格,违反《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供热价格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需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监审、征求公众意见后制定,住建局无定价权限,其提出的价格缺乏合法性与合理性。”
县住建局先下通知“临时接管” 再举行听证会
协调会没有任何结果,5月20日,博兴县住建局下发《通知》,称恒源和通源两家公司,若未在6月25日前与热源企业达成一致,将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2025年6月23日,博兴县住建局再次下发《关于拟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通知》。当天,博兴县住建局又下发《听证通知书》,称将于7月9日举行听证会,就拟终止供热协议、取消特许经营权、采取临时接管措施举行听证。
“先下拟终止、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通知,再召开听证会讨论该不该这么做,这不是明显的结果前置吗?”何绍江质疑。
2025年7月9日,博兴县住建局、博兴县生态环境局召开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违背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没有公告参与听证的居民代表基本情况。居民代表与公司出席人员辩论时,居民代表光说家里冷,暖气不热,但是却无法回答报修原因、时间、楼栋号等具体信息,更加无法提供维修签字证明。”何绍江说,参照2024/2025年度,县长热线接到600余次供暖投诉,即便不论原因全算上,投诉率也不足0.12%,供热合格率达99.88%。“服务满意率、供热达标率,我们公司远远高于国家对同行业的考核要求。”
“往前追溯,2023年,博兴县住建局还专门发文对我们进行表彰,文中盛赞,‘经过13个采暖期的运行,通源、恒源热力公司安全可靠、效果明显,彻底解决了困扰我县多年的城区居民冬季供暖问题。赢得了全县城区居民的好评’。”
从“连年好评”变成了“常年供热不达标被居民投诉”,何绍江认为,“这个弯转得也太陡了。”
民企特许经营权被终止 县属热力企业即时接管并开始收费
“听证会结束至9月28日,这之前博兴县住建局既没有针对听证会交换意见,也没有反馈听证结论,而是在9月28日,向我们公司下发《关于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特许经营协议权的决定书》。当日,又下发了《关于对博兴县城区供热项目实施临时接管的通知》。”何绍江说。
《决定书》显示,终止取消特许经营协议的理由是:“近几年来你单位供热质量及服务长期得不到群众满意;面对热源变化消极应对,至今未与任何热源企业签订新的热源供应协议,已经危及或可能危及社会公众利益。”
“9月29日,博兴县公安、特警出动人员和车辆,停放在企业办公区外,同时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下属的博兴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简称“恒通公司”)在公安特警的陪同下,以‘执法者’的身份查封查扣我们公司供热财产设备,并在公司大门张贴《人员接收公告》。”何绍江说,即使要取消特许经营权,实施临时接管,也应该是住建局以官方身份进行,“恒通公司同为企业,与我们公司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彼此无经济业务往来,他们有什么权力来查封我们的公司?”
“恒通公司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嫌非法侵占企业财产。”张建明律师指出,即使政府依法作出临时接管决定,执行主体也应是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机构,而非一个平等的市场竞争对手。
“恒通公司与恒源、通源公司同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一个企业绝无任何法律授权可以去‘接管’另一家企业。恒通公司的‘接管’行为无法无据,是借助公权力实施的违法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张建明表示。
尽管如此,10月6日,“智慧博兴”平台还是公告开始收取采暖费。
这意味着,自2010年经博兴县政府招商引资而来、已在当地运营15年的民营供热企业——恒源和通源两家公司失去了城区的供热特许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