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前夕,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布援助老年人典型案例。长期以来,该中心高度重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获得了广大受援老人的高度评价。
八旬老太法律维权
年近耄耋的高老太丈夫去世多年,独自在农村居住。老人无收入来源,生活困苦,唯一的儿子却不尽赡养义务。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可免费提供维权诉讼帮助后,今年5月,老人来到中心说明情况,寻求援助。
了解情况后,法援律师帮高老太书写诉状,将其子告上法庭。此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法援律师向老人的儿子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明确告知:《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高老太与儿子达成和解协议:其子每月月底前给付老人赡养费600元;老人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由儿子承担。晚年生活有了保障,老人脸上当场露出了笑容。
三子女均摊护理医药费
顾某、金某老夫妻俩均年过八旬,年事已高、身体虚弱,需长期服药,且行动不便,需要专人日常照料护理。然而,对于支付保姆费用的要求,两女一子互相推诿,拒绝承担。无奈之下,今年3月,老两口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了解来龙去脉后,法援律师为两人代理案件,书写诉状,将两女一子告上法庭。庭审中,其子辩称老两口有退休金,不应再增加子女负担,还称年轻时曾与父母产生矛盾,因而不愿支付费用。法援律师在庭审中释法,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有收入而免除。子女的经济供养责任可根据父母实际需要和子女经济能力动态调整,但父母出现特殊困难(如需要长期护理)时,子女理应承担相应费用。老两口独自生活存在巨大风险和困难,聘请保姆是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维持有尊严生活的基本条件,属于必要支出。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均摊保姆费用及医药费。打赢官司后,老两口连连向法援工作人员道谢。
老伴主责仍获赔偿
“感谢法援中心,帮我要到了赔偿!”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70多岁的朱老太充满感激。
去年4月,朱老太乘坐老伴驾驶的电动车出行时,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朱老太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此后,交警部门认定,朱老太的老伴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徐某承担次要责任。虽自家老伴为主要责任方,但徐某也存在过错,应就其受伤承担赔偿责任。朱老太结束治疗后找到徐某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朱老太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了解情况后,法援中心认定朱老太符合援助条件,随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帮助朱老太将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受援人朱老太损失2.7万余元。在法援中心的帮助下,朱老太打赢官司,拿到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