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男子的8岁儿子意外摔倒死亡,他强忍悲痛,给孩子在国有林地修了坟墓,安葬4个月后,他发现坟墓被毁,儿子的骨灰盒被丢在野地,石板压在儿子的骨灰袋上,男子悲愤万分,想起同村一村民曾警告他迁坟,因为离其祖坟太近了,男子认为林地不是该村民家的,就没同意,没想到遭此横祸。因此,男子报了警,这下闹大了。 2025年9月5日,中元节的风带着山间的凉意,吹在杨先生脸上时,却远不及他看到儿子坟墓那一刻的刺骨。 他一步步走向距村三公里的国有林地,那里埋着他刚走四个月的8岁儿子小杨,这个从半岁就被小脑萎缩、癫痫缠上,三岁被定为肢体一级残疾的孩子,是他唯一的独子。 可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僵住,原本修得好好的坟被砸得稀碎,墓碑歪在一旁,装着儿子骨灰的盒子,竟被扔在两米外的野地里,上头还压着块冰冷的石板。 杨先生蹲下身,手指碰到石板时止不住地抖。 他慢慢搬开石板,看着裹着骨灰的袋子,喉咙里像堵了块石头,哽咽着说不出话。 他总觉得自己没照顾好儿子,活着时让孩子受了那么多罪,怎么也没想到,孩子走了连块安生地方都没有。 这份悲痛里裹着的愤怒,让他猛地想起一个月前的事,认定了毁坟的凶手就是同村的周家。 今年8月初的时候,周家有人打电话,语气十分不好,说小杨的坟建在了他们周家祖坟的旁边,一个夭折的孩子实在太晦气,让他赶紧迁走。 杨先生肯定不愿意,那块地是国家公有的林地,凭什么自己的孩子不能葬在那里,况且孩子的坟离最近的周家祖坟都有五米外,自己不可能因为“周家几代人都埋在这里”的说法打扰孩子安宁的。 8月11号,村干部出面调解,明确这块地是国家的,周家的要求没有道理。 然而,周家的人死活坚持要让孩子的坟迁走,眼看调解不成功,村干部只能说不要毁坟,有诉求向上级反映。 8月14号,周家突然通知杨先生说,不把坟迁走我们就毁了,杨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竟然真的把事情做的这么绝。 从警方那里得知,8月15号那天,周家的几个人,连同另外几个帮工,把杨先生儿子的坟毁了。 9月5号看到坟墓被毁,杨先生当场报了警,新街派出所以“坟墓被损坏”受理了案子。 之后镇政府也介入了,还试图协调双方和解,说周家愿意道歉,也会协商赔偿,迁坟费用镇政府也会帮忙协调。 可是后来,警方只把这件事定为民事纠纷,并没有刑事立案。 10月28号,华记者联系新街镇政府时,相关负责人张某也谈了对这事的看法。 张某说,涉事林地确实是国有林地,不属于任何村民家独有,但当地有不少老说法,“有一种说法,虽然林地所属权不归哪一家,但谁家先埋,这块地就只埋这一家族的逝者”。 张某还提到,当地还有“夭折的孩子不进祖坟”的观念,杨家有自己的坟地,小杨没埋进去,可能也和这风俗有关。 镇政府之所以想调解,也是希望孩子能尽快入土为安,至于毁坟的事,还是得靠派出所处置。 可杨先生不认同这种说法,村里的规矩就是成婚前去世的人葬在村外山上,当初选这块地,也是村干部建议的。 有律师分析,周某的行为早违了法,《土地管理法》明确国有林地归国家,“先埋祖坟即独占使用权”的风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就算不看这个,故意破坏他人坟墓、丢弃骨灰,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得处5到10天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能拘15天、罚2000块钱,同时还得赔偿修坟的费用、公开道歉,要是造成严重精神伤害,还得赔精神抚慰金。 至于不刑事立案,是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得满足“损失超5000元”等条件,现在看坟墓损失没到这个数,但行政和民事责任,周某一家跑不了。 如今案子还在办理中,杨先生每天都在盼着结果。他只想让儿子早点重新入土为安,也想让那些毁坟的人明白。 就算有老说法,也不能凭着自己的想法,糟践别人的哀思,更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