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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脱壳重生

强制清算是公司在自行清算陷入僵局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力量推动资产和债务清理的关键手段。对某科技公司而言,这条“脱壳”之路,却因股东纷争屡屡受阻。

时间回到2016年,赵某创办某科技公司,钱某、孙某、李某随后注资入股,公司大小事务均由该四名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随着业务扩张,股东间意见分歧不断加剧,决策机制彻底失灵。2021年,该公司清退员工、退租厂房,停止运营,成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空壳”公司。

“公司停业这么久,存放的机器设备既要付仓储费,时间一长还会变成废铁,损失巨大!”因股东孙某、李某不同意公司解散的决议,急于止损的赵某、钱某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

2023年,龙华法院判决准予公司解散。赵某、钱某随即向龙华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却再次遭反对。

“我们前后投入两百多万,前期明明赚了钱,现在凭什么让我们认亏?”

“他们拿假账骗我们!投资款肯定被侵吞了!”

对公司经营现状不满的孙某、李某,不仅向龙华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损害公司利益等多起诉讼,还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赵某、钱某侵占公司资产,要求刑事立案。

2024年,多起关联案件进入审理程序,这场纠纷陷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困境。

作为强制清算案件的承办法官,朱嘉蹊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敏锐锁定案件突破口:“该公司无严重债务问题,如果能推动股东就股权退出方案达成和解,公司既能摆脱清算不能的现状,亦能有存续经营的机会。”

清算转和解的办案思路确定后,朱嘉蹊首先通过“背对背”调解摸清双方矛盾焦点,还联合区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共同介入调解。

“关于股东赵某、钱某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安机关已核查过,没有确凿的证据,与其僵着,大家不妨坐下来谈谈实际解决方案。”

“再耗下去,公司剩余资产不断亏损,还会影响你们其他的生意,最后都成输家了。”

见双方态度出现松动,朱嘉蹊当即趁热打铁:“当初大家合作是为了共赢,如今不妨各退一步。由赵某、钱某受让股权,让孙某、李某体面退出——前者取得公司控制权,后者也能减轻债务压力,省下精力搞事业,岂不是更划算?”

话音落下,现场沉静了几秒。孙某先松口:“要是能按合理价转让,我们也不是不能退。”

赵某立刻和钱某小声合计,随后回应:“我们同意受让,具体金额能谈,但你们得先撤了关联诉讼,不能光拿钱不解决事儿。”

几番磋商后,双方终于就股权转让方案初步达成一致。

然而,纠纷化解涉及案外人资产与债务,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各利害关系人权益?综合程序合法性、方案可执行性及诉讼成本后,朱嘉蹊创新性提出解决方案:先对股权转让和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化解股东纠纷,待孙某、李某退出公司,赵某可以股东达成一致、公司僵局情形已不存在为由,申请撤回强制清算申请,公司即可继续存续。

在她主持下,各方敲定和解协议细节,明确股权转让的时间节点、款项支付、关联案件撤诉及违约条款。龙华法院随后依申请及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

三个月内,赵某、钱某按时足额付清款项,孙某、李某配合完成股权变更,所有相关案件均依法撤回起诉,被查封的财产一一解封,这场持续四年的股东纷争终告落幕。

在这场僵局中,法院以“股权重组”破局,终结了当事人双方诉讼内耗,也为“空壳”公司脱壳重生留足空间。这“一举多得”的解纷举措,不仅是“实质解纷、案结事了”理念的生动体现,更是龙华法院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在司法办案中,我们将始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定分止争做深、做实、做到群众心坎上。”朱嘉蹊表示。

供稿:龙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