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告你告谁!”江苏南京,女子在网上突然看到早前自己穿着吊带裙走在上海街头的照片,上面不仅被配文嘲讽“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还被印到相册里对外出售,女子一气之下,将两男子告上法庭 陈女士介绍,当时浏览网页时,忽然刷到一张街拍照,而且文案也很不友好,点开图片,照片里的人穿着吊带裙走在上海街头,她越看越觉得面熟,再仔细一看,居然是自己 更离谱的是,这张照片还被做成画册,以259元一本的价格对外出售。她完全没想到,两年前去上海旅游时,被人悄悄拍下,还成了别人赚钱的素材 这张照片最早出自一个摄影师的账号,被不少人转发、评论。有人拿她的穿着做文章,用轻佻的配文来吸引眼球,后来又被某传媒公司拿去办展览,还印成册卖钱。整个过程,她既没签署授权,也没人来征求过意见 等她发现时,照片早就满天飞了。最后她一怒之下把摄影师和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法院认定,对方未经允许拍摄、传播、盈利,都算侵权,最终判赔一万多块钱 这事让人想到一个问题:街拍到底有没有边界。拍照是艺术,没错,但如果镜头对准了陌生人,那就是另一回事。很多人习惯用“街拍文化”来包装偷拍,其实两者之间差着一条“是否经过同意”的线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此案的判决再次确认了这一原则 摄影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能不能尊重别人。拍个街景、拍个氛围可以,但一旦把具体的人物当作素材,还拿去挣钱,就成了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