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70,证券简称:大烨智能)11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OOSInternationalB.V.(下称“OOS”)签署《光船租赁合同》,将两艘船舶以光船租赁形式出租,服务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海上油气项目。经初步测算,租赁期间两船租金总额预计达4872.75万美元(约合4873万美元),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聚焦油气市场机遇盘活低效资产改善盈利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背景与国际油气市场及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密切相关。一方面,当前国际油气市场持续向好,巴西、东南亚等传统油气主产区开发力度加大,海上油气服务平台需求增长。承租方OOS深耕巴西市场多年,已中标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相关项目并签署运营管理合同,此次租赁大烨智能子公司船舶用于该项目服务。另一方面,大烨智能原有海上风电业务面临挑战,自2021年海上风电“抢装潮”后,吊装及运维价格大幅下降,加之船舶固定资产折旧、运营成本高企,相关资产长期低效运营,对公司整体盈利形成拖累。通过本次光船租赁,公司将低效资产转化为稳定现金流,有望显著改善经营状况。
合同核心条款:租期灵活租金收益稳定
根据公告,本次租赁标的为锦华01、锦华02两艘自升式升降船,租赁方式为光船租赁(即不配备船员,由承租方自行使用和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租金标准与租期
每船日租金为22250美元,运营期最短1095天、最长1245天,自“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触发日”(承租方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合同生效日)与2026年3月1日两者中较早之日起算。若承租方便利终止权适用,运营期为730天(含)至1095天(不含)。此外,承租方有权在原运营期届满前90天书面通知延长730天,延长期日租金将调整为29500美元/船。
租金总额测算
以最短运营期1095天计算,两船租金总额为4872.75万美元(22250美元/船/天×2船×1095天),暂未考虑延长期选择权。租金按月预付,以美元结算,承租方需确保船东收到全额款项,任何预扣税由承租方补足。
其他关键条款
承租方需为每船提供金额相当于90天租金的银行保函(按运营费率计算),并投保船体机器险、保赔险等险种,船东与抵押权人为共同被保险人。合同争议解决适用英国法律,提交伦敦仲裁。
承租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OOSInternationalB.V.
注册地
塞罗斯凯尔克(Serooskerke)
荷兰纳税人识别号
820464624
法律形式
荷兰私营有限责任公司(B.V.)
注册资本
18,000.00欧元
公司成立日期
2009-02-20
经营范围
水路运输辅助服务等
股权结构
65%HoldingOOSIB.V.,35%GrethaCooperatiefU.A.
拟出租船舶基本信息如下:
船舶名称
锦华01
锦华02
船舶类型
自升式升降船
自升式升降船
IMO编号
9834624
9834636
船级社
CCS
CCS
船舶所有人
锦华零壹
锦华零贰
抵押权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大烨智能表示,本次交易将有效盘活低效运营资产,转化为稳定租金收入,显著改善公司盈利水平及抗风险能力。公告同时提示,合同生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租赁期内存在承租方因市场变化无法按时支付租金的风险,以及美元收入面临的汇兑损益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续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