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风波中的“情法之衡”:造谣不可恕,教育需温度,维权有底线 当重庆某高校女大学生因课堂批评匿名造谣老师“刻薄媚男”,继而引发老师起诉的风波发酵时,舆论场关于“情”与“法”的讨论从未停歇。在这场师生纠葛中,我们理应秉持这样的立场:造谣违法需严惩,教育纠错应先行,法律维权是底线。 学生李某因课堂表现不佳被批评,便以匿名投稿的方式虚构事实诽谤老师,这一行为从法律上看,是对老师名誉权的公然侵犯;从道德上论,是对师者人格的恶意诋毁。法学博士出身的胡老师选择起诉,是在自身权益屡遭践踏后的合法维权,更是对“网络造谣零成本”歪风的有力回击。 但维权之外,“教育”的温度仍应被看见。若学生能在老师的沟通引导下,认识到造谣不仅是对他人的伤害,更是对法律边界的漠视,进而公开诚恳道歉,这于学生是人格成长的契机,于老师是师者包容的彰显。毕竟,教育的终极目的不是制造对立,而是唤醒认知、塑造品行。 当然,“教育先行”的前提是“沟通有门”。若学生始终回避认错、毫无悔意,老师诉诸法律便成了捍卫尊严的最后防线。此时的法律维权,既是对个人权益的守护,也是对“造谣必担责”社会共识的加固——它清晰地划定了言论自由的红线:可以批评,但绝不能捏造。 这场风波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师生关系中的权责边界,也照见了教育与法律的互补价值。我们期待看到的,是学生在犯错后有勇气直面,是老师在维权时留有余地,更期待这种“先教育后法律”的处理逻辑,能成为化解类似纠纷的范本:让造谣者懂得敬畏规则,让维权者保有教育温度,最终让法律的刚性与教育的柔性,在校园这片净土上达成最和谐的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