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女儿衣服扒光了打……” 听到这位父亲哭着说出这句话,我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什么样的魔鬼,能对家人干出这种事? 就因为跟闺蜜吃了顿饭,就换来一整晚的持刀追杀。 好不容易逃上车,以为能活命了。 结果那个男人,像个疯子一样直接扒上了汽车前盖,就是要拦住她,把她拖回去,继续折磨。 换做是你,你敢停车吗? 一个快被打死的人,浑身是伤,耳朵都被打穿孔了,脑子里除了“活下去”这三个字,还能思考什么? 还指望她冷静计算车速和角度? 开什么玩笑。 结果呢? 施暴者自己意外身亡,她,一个拼命求生的受害者,一审被判了11年。 罪名是,故意杀人。 我真的有点看不懂了。 这明明是走投无路的本能求生,怎么就成了“故意”? 法律是保护人的,没错。 但如果它不能为绝望中的人撑腰,不能理解一个受害者在极度恐惧下的挣扎…… 那它到底在保护什么? 这个案子如果就这么判了,等于是在告诉所有在黑暗里挣扎的人一个信号: 别反抗,也别逃跑。 你就认命吧。 这太让人寒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