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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大头娃”报道让劣质奶粉人人喊打

20世纪90年代,我国奶粉行业进入发展快车道。由于国内需求大幅释放,而国内奶源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于乳制品的需求,部分企业铤而走险进行造假。不幸的是,奶粉造假问题被行业的快速发展所掩盖,并未引起各方重视。

2003年12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一家媒体刊发了一则四五百字的小消息,称该省阜阳市人民医院接诊了几位患有营养不良综合征的“大头娃”,这些婴儿的主要营养来源均为奶粉。“大头娃”患营养不良综合征是否与喂食的奶粉有关?当地是否还有更多的“大头娃”?2003年12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编辑部派出两名记者赶赴阜阳市展开深入调查。

阜阳市是我国农民工主要输出地之一,不少年轻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外出打工,把孩子托付给家中老人抚养,用奶粉喂养孩子在当地农村非常普遍。“头大身子小,身体虚,反应迟,皮肤溃烂,内脏肿大……”2003年12月20日,阜阳市人民医院儿科刘主任向记者介绍说,2003年四五月份,该院连续接诊了20多位“大头娃”患儿,这引起了医生们的警惕。

医生询问患儿家长后了解到,这些患儿全部来自农村,都被喂食过奶粉。经检查,患儿血液里的蛋白质成分明显缺乏。“这以后,只要是接到这样的患儿,我们就要求家长马上换奶粉。”据该院儿科张副主任介绍,长期食用劣质奶粉的孩子由于缺乏身体发育所必需的各种营养要素,往往会出现造血功能障碍、内脏功能衰竭、免疫力低下等情况,一旦出现病变,抢救难度很大。

在医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儿科8号病房,见到了里面的3个“大头娃”患儿。其中一位是临泉县土坡镇大刘村村民王刚的7个月大的女儿。孩子已住院一个月,生下来重3.5公斤多,但当时才4.5公斤多一点。一个月前还在山西打工的王刚,拿着一包标称为“小牧人贝贝1段”的奶粉告诉记者,他女儿一直吃这种从镇上批发来的奶粉,10元钱1袋,总共吃了40多袋。“一开始孩子特别喜欢喝,因为这种奶粉很甜,喝了四五个月就不喝了。后来喝的是奶,拉的还是‘奶’,不怎么消化。”

根据阜阳市人民医院住院记录上记载的“大头娃”患儿家庭住址,记者赶赴该市临泉、颖上、阜南等县的农村乡镇寻访,找到了多位患儿家长,进一步掌握了“大头娃”主要用奶粉喂养以及喂食奶粉涉嫌劣质的情况。

阜阳市卫生防疫站向记者提供了5份阜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患儿的家长送检的婴幼儿奶粉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不合格,尤其是蛋白质含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规定每100克婴幼儿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为12—18克,而5份报告中,最高的不超过7克,最低的才1克多一点。

影响

2003年12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刊发《劣质奶粉“催”出“大头娃”》一文,是中央媒体中最早披露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大头娃”现象的深度调查报道。随后,《文摘周报》、光明网、新华网等媒体进行了转载,引发公众对“大头娃”的关注和同情。2004年4月,全国更多媒体聚焦阜阳“大头娃”。不久后,国务院组成调查组奔赴阜阳展开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不法分子用淀粉、蔗糖等价格低廉的食品原料全部或部分替代乳粉,再用奶香精等添加剂进行调香调味,制造出劣质奶粉,产品中婴儿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蛋白质、脂肪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远低于国家相关标准,但没有发现铅、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也没有检出激素成分,基本排除受害婴儿受到毒性物质侵害的可能。长期食用这种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引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

之后,一场大规模的针对劣质奶粉的打假行动在全国拉开序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8月12日公布全国奶粉监督抽查结果,全国496家奶粉生产企业全部接受了检查,54家生产劣质奶粉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该报道揭示了农村婴幼儿奶粉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有力促进了奶粉行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更在推动监管制度完善、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9月,该报道获评第14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本报记者何永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