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在路边停车吗!”近日,福建泉州,一男子在路边停车位停车200多次,被智慧停车公司要求交费近5000元,男子却迟迟拖着不交,最终公司无奈将其告上法院,要求交停车费以及产生的利息,最终法院是这么判的。 泉州洛江的林先生最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要他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近5000元停车费和相应利息。 这笔钱不是什么大额欠款,却跟他过去一年多的停车习惯分不开。 从2023年5月到2024年10月,林先生的车在洛江区的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停了200多次。 这些泊位属于当地一个智慧停车场项目,运营方是家经过合法授权的智慧停车公司,每个泊位附近都有显眼的收费告示牌,写清楚了收费标准。 可林先生每次停完车都没及时缴费,运营方多次催收,他都没当回事,最后公司只能把他告到洛江区法院。 类似的情况在泉州不算个例。 南安中心城区的智慧停车项目8月启动收费,才三个月时间,未交费的订单就有5万多单,最高一辆车欠了1900多元。 有次巡检员在滨江路发现一辆黑色小车,不仅没停进车位里,查后台还发现欠了1000多元停车费,最后只能锁车警告并通知车主。 不少人会问,路边的公共停车位凭什么收费?这跟“停车难”的现实困境直接相关。 现在市区尤其是闹市区,车辆越来越多,道路本来就窄,要是车位不收费,有些车可能会一直占着泊位不动,变成“僵尸车”,真正有停车需求的人反而没地方停。 收费本质上是用价格杠杆调节车位周转,让公共资源能更公平地分给有需要的人,这也是各地推行智慧停车项目的核心原因。 那法院判林先生交钱的依据是什么?法官审理时说得很清楚,运营方有合法授权,收费有政策依据,标准也公开透明,完全符合规定。 而林先生把车停在运营方管理的泊位上,就算没签书面合同,也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享受了停车服务,自然要付相应的费用。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林先生交清欠款和利息,也是基于这个逻辑。 这个案件的判决公开之后,讨论这方面的人多了不少。 支持收费的人占了不少,他们说以前路边总有些车长期霸占车位,把公共车位当成自己家了,每次自己想找个地方临时停车都找不到,现在“僵尸车”就少了很多。 有网友还举例说,以前闹市区找车位要绕十几分钟,现在基本能很快找到空位。 当然也有不同声音,有人疑惑公共资源收费是不是合理,担心收费标准不透明。 还有人觉得偶尔忘交很正常,运营方应该多提醒。 这些顾虑运营方也考虑到了,南安的运营方就会在车辆驶出24小时内发微信提醒,3天后再重复提醒,总共会提醒3次,很多车主忘交后收到提醒都会及时补缴。 需要提醒的是,拖欠停车费可不只是交本金那么简单。 根据《泉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超过200元的欠费订单,运营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是拒不执行判决,不仅可能被强制执行,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对贷款、出行等都有影响。 林先生的案子给不少车主提了醒,公共停车位不是“免费午餐”,享受了服务就该履行缴费义务。 毕竟这些泊位是大家共有的资源,只有每个人都守规矩,才能让停车这件事变得更顺畅。 信息来源:《一车主路边停车200余次,欠费近5000元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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