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中期利润分配、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三项重要议案。其中,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合计派息12.8亿元;同时,为落实监管要求,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迎来重要调整。
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1.65元派息率31.82%
根据会议资料,中信建投证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显示,公司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67亿元,截至6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达282.31亿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本次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77.5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合计派息金额12.80亿元(含税)。
该分配方案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1.82%,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期间。公告明确,若实施权益分派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东将按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公历星期央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平均值折算为港币派发。
治理结构重大调整: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移交审计委员会
本次股东大会另一项核心议案为“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告指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事会改革要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具体来看,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现任监事会成员林煊、董洪福、李放、王晓光、赵明、戴波等6人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公司表示,此举旨在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治理机制改革的最新要求。
公司章程同步修订:完善股东会及董事会权责
为配合监事会取消及治理机制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术语调整:将原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所有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
职权明确:细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承接原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合规、风险管理等监督职能;
合规更新:落实《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并表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则要求,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修订后的章程还新增了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明确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
会议安排: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11月21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泰康集团大厦13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公司表示,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市场分析认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而监事会改革则是响应监管导向的重要举措,预计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