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卖粮被骗案里的问号,
戳中了太多普通人的隐忧——三车粮食查不到去向,
你看那农户,100多吨小麦按市场价卖,全程有监装,钱到账了却被冻,粮食也没了踪影。
警方说是被当洗钱中转站了,可他一没贪便宜二没参与诈骗,咋就成了“帮凶”?
法律明明说“善意取得”该保护,不知情、合理价格、完成交付这三条都占了,凭啥要他为骗子买单?
追赃是该的,但不能为了一个受害者,硬造另一个受害者啊。
总让小生意人交易前先当侦探,这也太不合理了。你们觉得,该怎么界定善意卖家和洗钱工具的区别?小生意人防得住这种“躺枪”吗?粮食很行诈骗案 买粮新骗局 玉米骗局 粗粮骗局 河南诈骗 周口小麦 河南收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