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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交融化干戈倾力调解促和谐

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林某与被告冶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25年7月按习俗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期间,林某向被告支付彩礼现金及黄金首饰若干。不料共同生活未满一月,双方因矛盾无法继续相处。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全额返还彩礼及首饰。

法院审理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此类涉及婚约财产的纠纷若简单裁判,不仅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还易引发后续执行难题。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核心路径。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原告认为婚姻短暂,理应返还全部彩礼;被告则因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认为自身声誉受损,对返还彩礼心存委屈。面对僵局,法官并未气馁,而是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多轮耐心沟通。一方面,向原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考量实际情况及婚俗习惯;另一方面,向被告分析法律关系与情理的平衡点,让其理解自身在纠纷中应承担的责任。

经过法官与特邀人民调解员多次“情、理、法”相结合的悉心疏导与反复沟通协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互谅互让,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返还原告部分彩礼现金及全部黄金首饰。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民和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的生动体现。坚持在每一个案件中贯彻“情、理、法”相统一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温度。

供稿:民和法院

审核:詹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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