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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莞市人才认定启动,11月20日起接受网上申报

11月6日,东莞市委人才办、市政务和数据局联合发布《2025年度东莞市人才认定申报公告》,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评价机制。11月20日至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公告,申报人应在东莞工作或创业,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主要分类评价依据密切相关。除目录有特殊要求外,A、B、C、D、E类人才原则上没有来莞时间要求;F类人才的申请者原则上来莞时间须为2025年1月1日(含)以后,部分目录条目特殊要求来莞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年龄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类人才在70周岁(不含)以下;C类人才、D类人才在65周岁(不含)以下;E类人才、F类人才在60周岁(不含)以下;B、C、D、E、F类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同意可放宽最高至75周岁(不含)以下。

在东莞市就业的人才,须与东莞市工作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或劳务)合同,并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申请时还需与东莞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由该单位连续缴纳半年(含)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柔性引进的人才,须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每年在东莞市工作单位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含本数,其中A类人才3个月)。

在东莞市创业的人才,所创办单位须涉及东莞市“8+8+4”现代化产业领域,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含本数,以申报年份的上一年12月31日为准),且该单位正常运行1年(含)以上。创办单位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不限出资方式,不允许代持股),且实缴资本60万元(含)以上;创办其他类型单位的,人才本人须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曾被确认为东莞市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技能领军人才的人才,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纳入目录范围。已被纳入《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对应类别的,不得重复申报。获评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技能领军人才后,新获荣誉达到目录更高类别条件的除外。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在搜索栏输入对应的人才分类评价领域名称(东莞市教育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企业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卫生健康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综合类人才分类评价),选择对应的事项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可通过“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水乡除外),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使用一体化平台收件后(收件窗口无需流转纸质材料)录入。

▌焦点关注

1.申请人才认定有什么用?

答:经人才分类评价程序获得人才类别后,可依据《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2号)享受创新创业、住房、生活、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优惠措施,给予最高80-500万元住房补贴,或给予30-200万元生活补贴,详见《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2号)。

2.评定和自评目录什么时候可以看到?

2026年将开展专家评定和举荐自评工作,《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动态调整更新,专家评定和举荐自评目录以2026年度印发目录为准。

3.如果申请人工作前一直在东莞由村社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从何时起算来莞时间?

“来莞时间”以人才在首个东莞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日期为准,在东莞工作单位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前,由村社区缴纳的不算入来莞起算时间。

4.已经取得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称号的能否申请人才认定?

曾被确认为东莞市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技能领军人才的人才,已被纳入《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对应类别,不得重复申报,系统已经做了查重前置校验。获评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技能领军人才后,新获荣誉达到目录更高类别条件的除外,即拿到旧称号之后,又获得了新的荣誉,新荣誉在《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中对应的等级高于旧称号过渡等级,则可以申请人才认定。具体过渡衔接方案将在申报期开始前向社会公布,请等候官方通知。

5.人才认定申请能否代办?

允许委托代办,仅限于线下申报,代办需要额外提交《委托授权书》。在线下申报委托代办的情形中,全部流水号承载主体是代办人的政务服务平台账号,申请人、代办人可通过收件凭证二维码或直接在i莞家“我的办件”中查询。

6.工作单位注册登记证件是什么?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证件一般是营业执照,机关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的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的是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的是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等,具体根据工作单位登记部门规定要求确定,提交的注册登记证件需要显示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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