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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近日,四川资阳,一老板在收到了327万元工程款后,却拒不给工人结清

“大快人心!”近日,四川资阳,一老板在收到了327万元工程款后,却拒不给工人结清工资,而是把这些钱用来周转其他项目,结果拖欠了18名工人77.9万余元工资,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网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2020年,这位老板承包了当地一处厂房的消防工程,随后找来一个施工班组进场作业。工人们风里来雨里去,爬高上低、加班加点,好不容易把工程保质保量完成,满心等着拿工资养家糊口。可他们没想到,从工程结束到2024年7月31日,老板分批次收到了全部327万元工程款,口袋鼓了,却把工人的辛苦抛到了脑后。 77.9万多元,分摊到18名工人身上,每个人都是几万块的血汗钱。这些工人里,有上有老下有小的顶梁柱,有供孩子读书的父母,有要还房贷车贷的年轻人,每一分钱都连着一家人的生计,可能是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是柴米油盐的日常开销,是起早贪黑的动力来源。可老板却觉得,这笔钱“留在自己手里更有用”,转头就投进了其他项目的周转,把工人的诉求当成了耳旁风。 工人们一开始还抱着理解的心态,觉得老板可能真有资金周转的难处,一次次上门沟通、电话讨要,语气都带着商量:“老板,能不能先结一部分?家里等着用钱呢。”可换来的不是推诿就是敷衍,从“再等等,项目回款了就给”,到后来干脆不接电话、避而不见。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工资却遥遥无期,走投无路的工人们,只能选择起诉到法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地人社局得知情况后,也第一时间介入,向老板送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明确要求他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可这位老板依旧我行我素,觉得“不过是拖点工资,能有多大事”,到期后仍然拒不支付。他大概忘了,工人的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板在足额收取工程款、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故意拖欠18名工人工资高达77.9万余元,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这一判决,不仅是对老板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维护——它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拖欠工资,尤其是恶意拖欠,绝不是“小事”,而是要付出刑事代价的“大事”。 难道工人的血汗,就该成为他填补资金漏洞的“垫脚石”?难道那些起早贪黑、冒着风险施工的日子,就这么不值钱?退一步说,327万元的工程款,拿出77.9万元支付工资后,还剩200多万元,完全足够支撑其他项目的初步周转。可他偏偏选择了最自私、最违法的方式,把工人的生计抛在脑后,这样的“发展”,注定是走不长远的。 网友们的愤怒,恰恰源于对工人不易的共情。“我爸就是建筑工人,一年到头挣点辛苦钱,就盼着年底结清工资回家过年,拖欠工资真的能把人逼疯”“327万都到手了,还舍不得给工人发77万,这老板的心是铁做的吗”“就该重罚,让那些想拖欠工资的老板不敢再心存侥幸”。这些评论里,藏着无数劳动者的心声,他们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就怕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怕自己的辛苦被当成理所当然的“牺牲”。 这次的判决,也给所有企业主敲响了警钟:劳动报酬不是“可拖可不拖”的款项,而是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的“生命线”;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任何试图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同时,它也给了广大劳动者一颗“定心丸”: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向有关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法律会为你们撑腰。 如今,这位老板为自己的自私和傲慢付出了代价,不仅要坐牢、交罚金,更会留下终身的犯罪记录,影响企业的信誉和未来的经营。而18名工人,终于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这正是法律的公正之处,它不会让劳动者的付出白费,也不会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信息来源:《获刑!男子收327万工程款拒不支付工资,拖欠18人77万余元》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