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十余年社保迁移至当地3年, 准备退休时被告知:无法在当地退休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01年,张女士所在公司(事业单位)经营不善, 与张女士签署了无限期放假协议, 并为其缴纳了十余年社保, 2021年张女士将社保迁移到北京, 2024年,她申请退休时被告知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条件, 理由是她的身份一直是事业单位人员, 在2021年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张女士将社保中心告上法庭,但一审二审均败诉 法院认为:朝阳社保中心当初为张女士建立养老账户存在错误, 应予以纠正,认定张女士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行为,并无不当。 社保问题是关乎民生的大问题, 很多网友都期待全国各地的社保数据能够联网同步, 不再让老百姓因更换工作地时做各种迁移, 各地的社保政策也不尽相同, 给部分老百姓的养老退休办理造成麻烦。 而事件中的张女士可能无法办理退休,只能退保。 也有网友觉得张女士只在北京缴纳社保3年, 想在北京享受退休待遇不合理, 你对此事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