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区人民法院东川人民法庭高效办结一起公司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精准运用强制措施,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看得见的司法护航。
原告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西宁分公司(隶属于某建设工程公司总公司)因买卖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申请对被告分公司及总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账户冻结后,被告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业务开展受阻,紧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账户的保全。
承办法官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真切感受到当事企业的焦急与期盼,秉持着“如我在诉”情怀,第一时间前往银行调取相关资料开展审查工作全力为企业解燃眉之急。通过细致核对分公司名下案款金额、业务往来凭证等核心材料,法官确认该分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本案债务的能力,而总公司账户冻结确已对其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阻碍。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保障市场主体正常运营,法官在严格依法审查的基础上,及时作出解除对被告总公司账户保全的裁定,为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扫清障碍。
账户解封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法官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维护、诉讼成本控制等多个维度,向双方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在法官的积极推动下,双方当事人放下争议、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次日,被告分公司按协议约定足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承办法官根据原告申请,依法解除对被告分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案件圆满办结,当事企业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既让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及时实现,又避免了企业因账户冻结陷入经营困境,有效降低了双方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城东区人民法院继续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供稿:城东法院
审核:詹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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