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这个女护工真是坏透了,为了让托老所的老人听话,她就拿剪刀扎老人,她拿着一把剪刀,剪刀一直往前挥,步步逼近老人,老人一直往后退,女护工将老人的手给扎伤了。 只见视频里,一个女护工,满脸凶恶,这个老人估计看不惯女护工,和女护工有所争执。 女护工就拿着一把剪刀一直往前挥,步步逼近老人,老人一直往后退,毕竟那把剪刀离自己越来越近,女护工也不是拿剪刀来装腔作势的,那个架势,只要老人不躲,剪刀肯定扎在老人身上。 事后老人的手确实被扎伤了,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看了都觉得毛骨悚然。 人老了,没有子女的照顾,只能住进托老所,这本来就很可怜,他们住进托老所,本来就是想来这里安度晚年的,想着这里有护工照顾,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年老不便。 可如今,看着这个护工如此对待老人,实在让人感到心寒,并且害怕。 老人其实都是活了几十年的人,很多道理是明白的,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地和护工起冲突,他们不是小孩,他们懂得怎样为人处事。 可即使是通情达理的老人,这个女护工居然还要拿剪刀来对待,她拿剪刀来并不是让不听话的老人听话,她是用剪刀来树立她的威严,让老人听话,让老人干什么就干什么。 可老人毕竟是花了钱,住进托老所的,他来这里是希望得到细心的照顾,得到贴心的呵护的,可不是想得到这样野蛮的对待。 遇上这样的护工,如果任由这个护工照顾,这个老人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长时间。 本来年纪就大了,随便受点伤都很难愈合,这一次他是手被扎伤了,如果还是由这个女护工照顾,谁知道下一次会伤到哪里呢? 这样的女护工真是心肠歹毒,她拿剪刀不是单单威胁老人,她是真的能下得了手的,一旦老人这一次妥协了,她下一次必定会得寸进尺,随时可能剥夺老人的生命。 只要这个护工得寸进尺,受伤害的就肯定不止这一个老人。 看到这样的护工,大家都非常气愤。 本来老人到了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时候,就是弱势群体,就是要得到照顾,得到保护的,他们如同孩子一般,需要陪伴,更需要得到妥善的安排。 如果都遇到像这样恶毒的女护工,那真的是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毕竟有很多老人年轻的时候是没有结婚的,他们就想着年老的时候,住进托老所或者养老院,就想着老有所依。 有的老人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要孩子,也同样想着住进养老院或者托老所,毕竟谁也不愿孤独终老,住进养老所,还有其他的老人,聊聊天,共度晚年。 还有的老人,他们身体不便,需要人照顾,子女们又没有时间和精力,他们同样会被子女们送进养老所或者托老所,他们同样希望在这里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 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确实会给这些群体的老人带来恐慌,如果这样的女护工有很多,他们或许会排斥养老所或者托老所,选择在家孤独终老。 可见这个女护工的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真的很大,他拿刀扎老人,不单单是伤害老人那么简单,如果她长期有这种行为,总有一天她会剥夺老人的生命。 事情发生之后,这个托老所也承认这个女护工确实伤害了老人,他们只是辞退了女护工。 至于赔偿的事情,托老所和老人的家属还没有谈妥。 对于老人来说,赔偿倒不是重点,他想要的是一个让他安心的晚年场所。 那么如何认定这个护工的行为呢? 1、这个护工拿剪刀威胁老人,扎伤老人,这不是虐待行为,这是故意伤害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老人的伤是轻伤以上,那么护工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不过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是,这个护工被行政拘留13天,罚款500元,并且被托老所辞退了。 2、老人住进托老所,与托老所构成合同关系,托老所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老人在托老所受伤了,托老所就应当赔偿。 那么你对于老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新浪新闻 2025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