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女子苗苗结婚9年,多次被丈夫张某家暴,她忍无可忍后提起离婚诉讼,13天后遭张某家暴昏迷,被扔下十几米的土崖sw。现场大姑姐在,公公和大姑姐还做假证,张某被提起公诉,张某的父亲跪着求苗苗的父母谅解,称自己70多岁没生活来源难养活俩孙子,苗苗的父母拒绝民事赔偿。 从张某2024年8月回家的那一天起,不经意的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引得张某对她大打出手,令她常常惶惶不可终日。 伴随一阵阵的打骂,她的身上的伤渐渐被这无休止的疼痛代替,当她在内心深处想到该做最彻底的了结时,觉得不能再这样地忍下去了,不然她将会被无休止的打。 于是,她报了警。但她受的警告并未使她得到真正的感到安全,反而让她常常心惊胆战,怕张某又会对她下手。 长期处于这种恐惧中,苗苗常一个人坐在角落发呆,眼神满是无助和哀伤。 到了11月,苗苗实在受不了了,她觉得只有离婚才能摆脱于是,她提起了离婚诉讼。 12月,她的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这个结果,让她绝望。 1993年出生的苗苗,21岁那年,经人介绍,她和哥哥的初中同学张某走到了一起,那时的张某温老实,苗苗以为找到了可以托付的人。 两人在2015年登记结婚了,婚后,苗苗连生两个儿子,可张某那隐藏在温和表象下的暴躁本性,在这以后逐渐暴露了出来。 刚开始,张某只是偶尔因为小事对苗苗发脾气,苗苗想着,夫妻间难免有摩擦,就忍受着。 后来,张某的行为越来越过分,家暴成了家常便饭。 12月24日,成了苗苗的最后一天,张某来到苗苗租住的地方,一进门就对苗苗拳打脚踢,苗苗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很快就hs了过去。 张某的姐姐就在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弟弟打弟媳,却无一丝的同情之心,也不曾出手来阻拦,她的不作为,让苗苗失去了最后的生机。 张某看着昏迷的苗苗,以为她断了气,为了掩盖罪行,他将苗苗扔下十几米的土崖。 之后,张某的父亲还试图谎报案情,想为儿子脱罪,可纸哪里能包的住火,民警很快查明了真相。 当找到苗苗时,已经sw了。 苗苗的父母赶来后,张某的父亲跪在苗苗父母面前,求他们谅解。他说自己70多岁了,也没有生活来源,很难养活两个孙子。 可苗苗的父母坚决不原谅,拒绝民事赔偿,只求能判张某S刑。 张某长期家暴的行为,是否还涉嫌虐待罪呢?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某在长达9年的婚姻生活中,多次对苗苗实施家暴行为,导致苗苗受伤,他的行为符合虐待罪的范畴。 张某的父亲谎报案情干扰司法公正,他的行为又该如何定性呢?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某父亲谎报案情,试图为儿子开脱罪责,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活动,破坏了司法公正。 最终,对张某父亲做出拘留10日的处罚。 而张某的姐姐作为目睹了家暴的亲人,却选择了无所作为的旁观者,难免也会对其所处的这一局面,产生一定的法律责任和被处罚的可能吧! 从法律角度看,一般情况下,单纯目睹家暴不阻拦,不直接构成犯罪。 但如果行为人有救助义务,比如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或者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却不履行救助义务,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可能会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或者遗弃罪等。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姐姐和苗苗是亲属关系,但她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最终,被处罚款500元。 审理认为,张某长期家暴,在离婚诉讼被驳回后再次施暴,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还谎报案情,严重侵犯了苗苗的生命权。 目前,张某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案件已经移交FY,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家暴绝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犯罪行为,每个人都应对家暴说不,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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