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11月10日发布,江苏南京,女子和比自己大10岁的男子登记结婚,生下孩子后,却发现男子和原配并未离婚,两人的婚姻是无效的。经调解,男子答应每月支付10000元抚养费给孩子,并补偿240万元给女子,可他只给了2万元后,却消失不见了,女子怎么都联系不上,她再次以重婚罪起诉男子,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信源:九派新闻——男子辞去公职因重婚罪获刑1年3个月 调解补偿仅支付2万多元) 事情要从 2009 年说起。三十出头的刘女士刚结束一段失败婚姻,带着孩子独自生活,父亲早逝的她特别渴望一个完整的家。 经同乡介绍认识陈某后,对方的细节彻底打动了她:知道她大儿子胆小,就买玩具逗孩子开心;老人来家里,不仅把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包的馄饨比餐馆还精致,还陪着聊天解闷。 比自己大十岁的陈某,处处透着稳重可靠,很快就俘获了刘女士的心。 2011 年 4 月,怀着三个月身孕的刘女士和陈某领证结婚,当时她满心欢喜,以为终于有了依靠。可婚后陈某却变了样,两人成了 “周末夫妻”,他起初还常来苏州看望,后来便越来越敷衍。 2012 年春节,刘女士摔伤需要照顾,陈某屡屡推辞,家里座机还总接到无声骚扰电话,更让她起疑的是,每次要陈某拿离婚证,他都以 “丢失了” 为由搪塞。 直到她无意中发现陈某藏着一枚 “如皋市白蒲镇民政所婚姻登记专用章”,信任感彻底崩塌。 举报后才查清,陈某 1990 年就和钱某登记结婚,为了骗她领证,竟私刻公章伪造离婚证明,连补领的离婚证都是假的。 更讽刺的是,陈某说前妻 “不孕不育”、孩子是 “抱养的”,全是谎言 —— 那明明是他的亲生儿子。 2013 年陈某被开除党籍,可他又开始卖惨,下跪道歉、写保证书,还找领导劝和,甚至让孩子哭着求妈妈原谅。看着年幼的孩子,刘女士心软了,想着他还有公职,能靠工资养家,便选择了妥协。 可陈某转头和钱某 “离婚不离家”,承诺的 “净身出户” 全是空话,后来还冒出个邹姓女子,辩称是 “一夜情”。 2017 年刘女士彻底绝望,起诉要求婚姻无效并追究其重婚罪。 可调解时陈某的律师一句话让她慌了:“要是陈某定罪,你一分赔偿都拿不到。” 为了孩子的生计,她只能撤回自诉。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双方签了调解协议:陈某每月付 1 万抚养费,2018 到 2023 年给 240 万经济补偿,每年 40 万。 本以为日子有了盼头,可现实给了她沉重一击。判决下来后,她只拿到 2 万多元,之后陈某就人间蒸发。 找他要钱时,钱某和邹某反而跳出来闹事,三方不欢而散。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刘女士没了收入,母亲为帮她甚至卖掉老宅,母亲去世后,她彻底没了依靠,只能靠抵押借贷维持生活,跑南京维权的车票钱就花了 1 万多。 更让她崩溃的是,奔波中发现陈某早在 2018 年就辞了公职 —— 这意味着他早有预谋要赖账。 走投无路的刘女士 2024 年再次起诉,这次陈某终于被公诉。可上个月判决下来,他只被判了一年三个月,刘女士申请抗诉,还被检察院驳回了。 这里给大家科普个法律常识: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证据不足或对方可能逃避责任时,可转为公诉,量刑一般是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那位律师说 “定罪拿不到赔偿” 纯属误导 —— 刑事定罪和民事赔偿是两码事,就算陈某坐牢,也必须支付抚养费和补偿,刘女士当初根本不该被唬住。 庭审上陈某还在狡辩,说 “是民政局审查疏忽”,丝毫没有悔意。刘女士看着他,只剩恶心:“我怎么就鬼迷心窍,看上这样的人?” 最让人意难平的是,陈某伪造公章、恶意赖账,加起来才判一年多,这惩罚真的够吗? 刘女士的遭遇也给所有女性提了个醒:领证前一定要去民政局核实对方婚姻状况,别被花言巧语蒙蔽;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信 “定罪就没赔偿” 的鬼话,法律从来不会让作恶者逍遥法外。 你觉得陈某的判决太轻了吗?遇到这种婚姻骗局,该怎么保护自己?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一起为刘女士出出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