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零口供”盗窃案时,承办检察官以纸币冠字号码为突破口,通过精准比对与逻辑严密的证据链条,成功追加认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隐匿的3300元犯罪事实,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全额为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检察智慧。


2025年2月,麻城警方将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擒获,现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现金一万一千余元。面对审讯,李某某与侦查人员玩起了“心理战”,对其盗窃事实或避重就轻,或矢口否认。在麻城市夫子河镇赵姓被害人银行卡盗刷案中,面对取款监控、交易流水等铁证,李某某才无奈供认了盗刷4500元的犯罪事实。然而,在涉及麻城市建设路陈姓被害人现金被盗案时,他故技重施,虽承认实施了盗窃,却坚称仅窃得3700元,与被害人报案的7000元相差甚远。由于现金盗窃案件证据相对单一,在缺乏其他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为贯彻疑罪从无、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侦查阶段暂以李某某供认的3700元认定涉案金额。
案件于2025年3月3日进入审查逮捕环节。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细致阅卷后,并未因公安机关的初步认定而止步。他敏锐地察觉到案件中存在的疑点,主动联系陈姓被害人进行核实。被害人陈某的急切与不解,以及其关于7000元现金具体来源(5000元来自丈夫卢某的银行取现,2000元为孩子压岁钱)的清晰陈述,进一步坚定了检察官深挖彻查的决心。经向卢某核实,其关于在麻城市建行西陵支行特定时间取现6000元并交付妻子5000元的证言,为追踪赃款来源提供了关键方向。
“现金虽无言,编号却有声!”一个通过核对纸币冠字号码来构建客观证据链条的侦查思路,在承办检察官脑海中清晰起来。他随即引导公安机关围绕这一方向开展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根据检察建议,及时调取了被害人卢某、赵某在银行取现时的冠字号码记录,并补充提供了扣押在案的剩余百元纸币高清照片及编号。

被扣押的涉案纸币
证据到位后,一场与“沉默”证据的对话就此展开。承办检察官埋首于厚厚的材料中,对数百组编号进行了数轮反复、交叉比对。功夫不负有心人,比对结果呈现出决定性的关联:在扣押的涉案纸币中,竟有36张的冠字号码与被害人卢某提供的取现记录完全吻合!这一发现,如同一把钥匙,直接打开了通往事实真相的大门。同时,检察官还发现,此前发还赵姓被害人的款项中,因随机抽取,有14张本属于赵某的纸币仍混于剩余扣押款中,这一细节进一步印证了赃款混同的事实,也展现了检察官审查的极致细致。
2025年5月20日的讯问中,面对仍试图以“只偷了3700元”狡辩的李某某,承办检察官并未急于反驳,而是沉稳地出示了完整的冠字号码比对结果,并进行了层层递进、逻辑严密的证据分析。当客观证据无声却有力地揭示出赃款与被害人之间的直接关联时,李某某精心构筑的心理防线轰然坍塌,最终对其盗窃7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5年6月3日,李某某被麻城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案件事实查明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将准确甄别出的、属于陈姓被害人的7000元现金如数发还。接过失而复得的钱款,被害人陈某感慨万千:“你们不仅找回了我的钱,更维护了法律的公道!司法机关真是我们老百姓财产最坚实的守护者!”
作者丨史鹏飞、谢易宏
编辑丨谢易宏
审核丨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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