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
让年近七旬的宁某生活陷入绝境
一次检察与综治的联动协作
为困境家庭点亮希望之光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
将司法救助从“被动受理”
变为“主动发现”
用法治温度融化民生坚冰
一场车祸背后的民生困境
2024年11月17日,姜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的情况下驾驶三轮汽车,沿丹江口市石鼓镇某村通村公路路段行驶时,与同向在路边行走的宁某发生刮碰,造成宁某二级重伤。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姜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撞人宁某年近七旬,身体欠佳,常年需要吃药,平时以务农为生,后因伤情严重,出院后生活无法自理,全靠老伴照顾。生活本就举步维艰,还有一个侏儒症儿子需要抚养,事故后更陷入医疗费断链、丧失劳动能力的绝境。肇事者姜某同样家徒四壁,赔偿无望。
社区工作者:“看着老人家的遭遇真心疼,这种家庭最需要社会救助。”
检察+综治:司法救助的“加速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优势,迅速启动入户调查,掌握被害人家庭情况。在实地走访中,检察官不仅全面掌握宁某家庭的医疗支出、劳动力丧失等核心困境,更敏锐捕捉到司法救助的紧迫性,随即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从收集材料、审核申报、沟通协调,检察官争分夺秒,最终通过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帮助被害人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感谢检察官,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救命钱,缓解了我们当下的困难!”5月13日,宁某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倾真情,检察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并由衷地表达了谢意。
当地村干部:“医疗费有着落了,老人后续治疗终于不用发愁了。”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
强化法律监督、落实司法为民
推动构建“一站式”依法化解
矛盾纠纷机制
撬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治理的
深度融合
当“坐堂办案”转变为“上门解忧”
当“单打独斗”升级为“多元共治”
将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保障
用法治温度
绘就政法工作现代化的
温暖底色
来源/十堰长安原创通讯员/闵月晓
编辑/西鱼、韩晓玲责编/国华终审/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