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519,证券简称:大智慧)11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因涉及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争议,公司被股东王功伟起诉,要求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重组事项。根据计划,湘财股份拟通过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原告王功伟于2025年10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相关诉讼材料。
诉讼材料显示,原告王功伟的诉讼请求包括两项:一是撤销上海大智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其事实与理由为,公司与湘财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根据《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并作为股东大会审议的前置程序,但公司未履行该程序,故主张股东大会决议应予以撤销。
针对上述诉讼,大智慧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吸收合并相关规则逐步完成各项工作,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后续将积极处理本次诉讼。同时,公司披露了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财务顾问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认为,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存在取得湘财股份股票或现金对价的情况,不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因此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6条及第6.1.15条关于审计或评估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的见证律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公告强调,本次诉讼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案件尚在处理中,最终对公司的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组的后续进展亦以公司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