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鹏发自宜昌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到2035年,宜昌将建成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县(市、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儿童友好将成为宜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
《决定》提出了包括推进社会政策友好、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推进权利保障友好、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推进发展环境友好等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一系列重点任务。特别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单元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儿童友好商圈、儿童友好乡村等,打造儿童友好品牌场景,让广大儿童和家庭对儿童友好理念可知可感可及。
《决定》明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创新思维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全域高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决定》强调,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统筹上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将所需工作和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域化系统性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优势,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加强组织推动、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形成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