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副主任的处理结果出来了: 医院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对曾医生记过处分,保留医生资格证。曾医生会继续留在医院,并专注于眼科治疗! 曾医生是一个离异的单亲妈妈,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生活也确实不容易。 她单身,确实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但是前提是不能破坏别人的家庭!这样跟有妇之夫搞在一起,确实从道德层面上应该谴责。 但是,话说回来,据患者评价,曾医生也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眼科专家,对待病人有耐心有爱心。 再说她在三甲医院干了20多年,做过很多眼科手术,是一位技术骨干。据说还支援过非洲。 医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发生这样的事确实有违道德,但不应该被一棍子打死。 毕竟私德不能等同于医德,只要医德医术没毛病,就不能断了患者的希望。 这一幕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的网友说:医院做了世界上最好选择,公私分明!这么好的医生真的不能不留下,为患者,为医院点赞。私生活毕竟是个人问题。 有的网友说:一码归一码!离婚了有生理需求也是正常的,只是没有选择对的对象。这跟医德和医术没有关系。 有的网友说:人有七情六欲不假,但是不能搞到工作场所来啊!这是认真负责的医生能干的事吗?敢这么做就应得到社会的谴责!毕竟人都做不好,能做好工作吗? …… 那么,医院的处罚合适吗?不知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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