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王胜楠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需要,王胜楠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胜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胜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胜楠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裴朝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裴朝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