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最近遇到了闹心事!做生意不容易,他的汽修店做地坪漆时,把三个空机油桶放在门口,执法队却称这属于危险废物,一开始要罚 10 万,后来减半到 5 万还要求当场签字。彭先生求情,承诺 10 分钟内搬空油桶,可执法队没同意。无奈之下,彭先生没签字,找记者讨要说法,目前事情还没有结论。 这事引发了大家的思考。从执法角度看,彭先生愿意马上整改,执法队是不是该先提醒,而非直接罚款呢?而且,三个空机油桶就罚 5 万,缺乏裁量支撑,有裁量不当的风险。对于一家汽修店来说,5 万罚款可能难以承受。不同地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执法标准和尺度有差异,如果在其他地方,也许处理方式不同。此类事件也影响政府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希望能妥善解决,找到更合理的处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