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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法院:亮剑非法虚拟交易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看似“平常”的聊天背后竟隐藏着一条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流水线”:567条涉及公民个人银行、支付宝、微信账户交易明细的财产信息被盗取;近19万元赃款,从网络虚拟货币到人民币,只需几次“闪兑”即可变现……

前不久,柘荣县人民法院敲响法槌,对这起利用加密聊天软件实施的新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郑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获刑三年、二年六个月,被告人林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一纸判决掷地有声,为数字时代的公民信息安全划出一道清晰司法红线。

2024年7月,陈某某通过“纸飞机”聊天软件意外得知出售公民账户交易流水信息可以获利,于是找到从事辅警工作的郑某某寻求“合作”。利欲熏心之下,郑某某利用工作之便陆续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567条。同时,陈某某在“收货”后继续借助“纸飞机”,又将300余条经过筛选的信息出售牟利。

为逃避监管,三方交易全程均使用U币结算。如何把U币变成“看得见”的“人民币”?郑某某在线上联系林某协助变现。而林某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连续三次为郑某某兑换U币,完成这场非法交易“洗白”的最后一环。

截至2024年11月,郑某某非法获利共计23260个U币(价值近16万元),陈某某非法获利共计4000余个U币(价值约3万元),林某则从中非法获利约1000元。

在这场备受关注的庭审中,郑某某违法所得究竟该按实际到手的人民币算,还是按U币数量折算,成为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的焦点。对此,承办法官认为,U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虽不受我国法律承认和保护,但在网络交易中广泛流通,具有事实上的财产属性和交易价值。尤其在认定犯罪数额和非法所得时,参考交易期间美元汇率波动,并结合被告人供述,综合认定折算后人民币的金额。这既是为了确保审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也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

面对变幻莫测的新型网络犯罪,柘荣法院始终以审判职能为核心,以“零容忍”态度彰显法律威严。“无论犯罪手法如何‘更新迭代’,我们必将确保司法利剑永远在线,永不‘掉线’,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柘荣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记者吴枋宸通讯员周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