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打死的,只是一只“流浪猫”。 他不知道,他打碎的,是一个家。 五星级酒店客房里,服务员把客人的宠物猫逼进厕所打死, 一句“以为是流浪猫”就想轻飘飘翻篇。 流浪猫能精准待在未退房的客房? 能乖乖等着主人游玩归来? 这不是疏忽,是对生命的漠视, 更是对他人情感的践踏。 对主人来说,那只猫不是牲畜, 是旅途中的陪伴,是家里的一份子, 是疲惫时能治愈人心的温暖。 《民法典》早有规定,侵害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可索赔精神损害,可有些人心底连最基本的敬畏都没有。比暴力更寒心的,是犯错后的敷衍,是把别人的挚爱当成无足轻重的“麻烦”。 我们愤怒的从来不是“误杀”本身,而是那份理所当然的冷漠。如果连生命都不值得尊重,再周到的服务又有什么意义?你觉得该如何让这类事件不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