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反杀案居然反转了,律师立大功! 原告方一死三伤,被告方身体多处淤青,鼻骨骨折,伤情鉴定属于轻伤。 就在昨天,山西长治那个“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上门理论被反杀”的案子,一审开庭了。本来大家都以为,老头申某良拿刀捅死人,这下完了,至少得判个故意伤害。 申家开始就做的很正确,通过派出所调解!但郭家有狗不拴狗绳,放狗咬人,说明平常那狗就是狗仗人势。带一群人砸开人家的门,就是寻衅滋事!申家标准的正当防卫! 说实话,这案子真不是谁死谁有理。法律讲的是谁先违法,谁越了界。你家狗咬人不道歉,还带人上门行凶,这已经不是讨说法,这是寻仇! 如果是一个人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这么多人被告当时无法判断是否能够制止犯罪行为,也不知道具体做了什么,只是拼死反抗为了救自己的命,必须判正当防卫,否则就是鼓励强行入室伤人,以后这样的案件会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