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那个事儿我真是有点没看懂。一个女孩子,大晚上在闹市街头,被人按倒就要脱裤子…… 女孩拼尽全力反抗咬破对方嘴唇才逃脱,结果施暴者只判8个月、赔944块医药费? 法院说男的“认罪坦白”就从轻处理,可谁在乎受害者的感受?姑娘现在抑郁焦虑,一辈子都要带着心理阴影,这哪是8个月刑期能弥补的? 未遂不是免责的理由,闹市作案、性质恶劣,这种行为带来的恐慌和伤害,远比“没成功”更严重。 认罪态度好该轻罚,但不能轻到让受害者寒心,让施暴者没敬畏! 法律既要惩恶也要护善,不能让勇敢反抗的受害者孤立无援,更不能让施暴者觉得“没成事儿就没事”。 姑娘申请抗诉太对了,这不仅是为自己讨公道,也是在守住所有女性的安全感底线。 你觉得这8个月刑期合理吗?面对这类未遂的恶性案件,该怎么平衡“认罪从宽”和“受害者权益”?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