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必须立法!善心不能再被当成"冤大头"的通行证!
真心帮人却热脸贴冷屁股,换谁心里都得憋屈。个人善意尚且需要分寸,国家层面的对外援助更得有规矩!
当年清朝耗费数十亿两白银援助倭寇地震,结果银子转头变成打向自己的军火,这段历史至今想来都让人愤慨。
这恰恰说明,没有制度约束的援助,再深厚的善意也可能养虎为患。
对外援助绝不能由某个人或部门拍板,必须纳入法治轨道。
善良要有底线,帮扶要有原则,不能让我们的好心变成别人得寸进尺的资本,更不能让国家利益为草率的决策买单。
你觉得对外援助该如何规范?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