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狗主人被反杀案”一审开庭,最该明确的底线是:住宅是公民的“安全堡垒”,破门而入的施暴者,没资格当“受害者”! 狗主人亲属带着人砸门踹窗、闯入私宅,申某良持刀自卫完全是本能反抗,控方也认可这是正当防卫。 宪法早规定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本身就是犯罪,面对破门而入的威胁,防卫根本不该被苛责“限度”。 所谓“防卫过当”的争议,不能凌驾于“入户施暴”的前提之上。 要是连自家大门都护不住,公民的安全感从何而来? 严惩私闯民宅的肇事者,认定正当防卫,才是守住法律底线、遏制嚣张气焰的关键。 这不仅是个案的正义,更是给所有人的安全承诺——家门不容侵犯,防卫无需道歉。 你觉得此案该认定为正当防卫吗?来评论区聊聊!
